美国加大数字货币证券化监管
在过去一两年中,美国政府对于数字货币的态度比较宽松,导致美国出现了大量的数字货币相关企业,包括交易平台、投资基金、“挖矿公司”等。行业乱象频繁出现,数字货币诉讼案件数量也明显提升,据报道,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已经开始对数字货币产业链启动了大规模调查,目前已经有80多家公司收到了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调查传票。
有分析指出,这场大范围的调查使得规模达到数十亿美元的数字货币融资市场面临的监管压力骤增。
数字货币市场带有极强的投机性,价格的暴涨暴跌带来严重的风险。2010年,10000个比特币仅能购买两个披萨,而2018年初,单个比特币的价格已高达两万美元。2018年11月15日,由于部分比特币“大玩家”的市场行为,比特币价格一路下跌,数字货币单日市场总值蒸发300亿美元,下跌了约15%,投资者血本无归。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研究人员黄尹旭认为,数字货币交易不存在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禁止数字货币并不能杜绝数字货币违法犯罪行为,且这些犯罪行为和风险行为还会不断的异化,给监管带来更多的困难,给投资者带来更大的损失。
作为数字货币的监管机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1940年投资公司法》《1940年投资顾问法》等法律进行监管。监管的核心内容是,依据个案情况对数字货币是否构成证券进行判断并将其纳入监管框架之内。如果数字货币构成证券,则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注册条件,给投资者提供充分的信息,这种数字货币的证券化监管模式也被多数欧美国家所接受。
2018年2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克莱顿在国会作证时说,美国国会应考虑扩大对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交易的联邦层面监管。目前,这一资产类别在很大程度上并不遵循投资者保护法。他认为,投资者应该得到证券法的全面保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将与财政部、美联储一起要求国会增加立法。他称:“当你有一个不受监管的交易所,那操纵价格的能力将会大幅上升。”
近期,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其官网上发布了《数字资产证券发行与交易声明》,声明以近期发生的案例为切入口,集中阐释了证券交易委员会对数字资产证券的发行和销售,对投资数字资产证券的投资公司、投资顾问、交易所等市场参与主体的法律规制。从《声明》的表述来看,所谓“数字资产证券”几乎等同于数字货币,这表明美国政府正加大将数字货币纳入证券的范畴进行监管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