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解读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区块链项目合法化了,备案就可以合法运营,几类是否需要备案的示例:
行业自媒体,如“某某财经”——不需备案
交易所——不需备案
数字钱包——需备案
公链——多数需备案
DApp——是否提供信息服务
售卖矿机——不需要备案。
区块链浏览器——需要备案。
提供区块链咨询及培训服务企业——不需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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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从监管主体、监管方式、监管辅助三个方面初步构建了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监管体系。
1.监管主体
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监管主体系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网信办”),由国家网信办负责全国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网信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2.监管方式
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监管方式采用备案制,而非审核制,《规定》涉及的备案要求如下:
首先,提出了及时办理相关备案的要求。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网信办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填报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类别、服务形式、应用领域、服务器地址等信息,履行备案手续;在变更服务项目、平台网址等事项的情况下,在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终止服务的,在终止服务三十个工作日前办理注销手续,并作出妥善安排。而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网信办收到备案人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发放备案编号,并通过国家网信办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布备案信息;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在二十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人并说明理由。上述规定对备案程序及时间的要求比较明晰,且明确了监管主体对备案问题予以反馈的时限,对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及时履行备案手续、接受监管具有积极意义。
其次,提出了明示备案编号的要求。完成备案的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对外提供服务的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的显著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这无疑会为监管主体及服务使用者判断服务提供者是否已进行备案并合规运行提供便利。
最后,提出了配合查验的要求。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网信办对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信息实行定期查验,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提供相关信息,定期查验制度能够对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及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备案、变更起到积极督促作用。
3.监管辅助
《规定》的亮点之一,在于除明确网信办的监管主体地位外,还提出了以行业自律作为监管的辅助。明确鼓励区块链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和行业准则,指导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服务规范,推动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督促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依法提供服务、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区块链信息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以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