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的春天靠的是全球监管的共识吗?远远不是,也远远不止!
目前的数字货币市场监管条例和监督机制一直都不是很完善,交易规则的缺失让很多机构和财团兴风作浪,肆意的收割韭菜,哄抬数字货币价格。
虽然说数字货币排名前十的主流货币庄家和财团影响力比较小,但是目前场面上3000多种数字货币有强庄控盘的太多太多。前段时间的全球G20财务会议并没有对数字货币监管共识作出重要决定,反而将时间推迟到了7月,也就是说目前还是缺乏一定的监管和市场制度的完善。
如果7月真的可以做出有关数字货币市场的交易准则具体的细节措施监管条例,短期来看是利空但是长久来看对于数字货币市场是一个绝对的利好。
一个完善的市场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是数字货币市场走向大众化的前提,目前这个小众化的情绪化消息盘市场就将不复存在,而市场也会走向理性。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离真实的国际化仍旧很远。
尤其是在比特币等数字加密货币上。加拿大是2013年起对数字货币交易收税的。法国从2014年起对加密数字货币收益征税,现在刚从45%降低到19%。北欧的几个国家那更是早于我们在讨论铸币权问题时,就将数字货币等同于法币了。
到目前为止承认比特币为合法资产的远不是几个国家,而所有承认其为合法资产的国家都有相应的监管,第二波比特币监管有将比特币纳入商品交易、证券交易范畴。所以到今天,要是再去问问哪个经济学家,他可能就不会说送给他也不要了。
人们对数字货币的不了解来自不知道不了解,并不是它对铸币权的冲击。你挖到一块狗头金,是不是妨碍了铸币权了呢?有比特币存在国家货币是不是不可以数字化了呢?
“有望监管”和“明确监管”是两个概念,仅仅是“有望”还谈不上春天,只有明确了数字货币的司法认定,依照各国金融监管法规来组织相应业务,才算正真水落石出。而监管体系对数字货币的认定又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力:
1、认定为国内可流通货币的国家会是最友好的国家,其行业发展定会相对繁荣,因为可以在本国流通的货币,使用、持有成本是最低的,最能发挥出“钱”的作用;
2、认定为某种外汇货币,也就是比如说非洲某国认定其地位是同美元相同地位的一种外汇,其利好次之,流通性不如本国法币,兑换还有兑换成本,以及相应服务利润的税收;
3、认定为证券,利好程度第三,不能当货币对待了,除了交易费用外,还会有增值带来的利得税等税务负担,不过起码能大幅度挤占传统股票市场的社会职能,取得不菲成就;
4、认定为新类别虚拟资产,也算利好,效果最差,现在大部分国家都已经给了这个程度的司法认定,主要也就是用来炒作了,连黄金都比他强——黄金起码还能制作首饰和加工电路板,单纯为了资产而资产的定义,容易产生共识崩塌的价值陷阱;
5、认定为非法电子产物,禁止持有,这是毁灭性的打击。
最终结论:
多数国家可能会给予第3点的待遇,但是第1、2点很难了,除了第4点这个不温不火的监管地位,想升级地位的靴子还得等,应该不至于等到多数国家降级成第5点。因此,监管达成共识,要看落地到哪一级,目前看多半是2到3级的可能,如此就算一个很不错的利好政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