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成新武器 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启动“剑网2019”专项行动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国家网信办网络综合协调管理和执法督察局副局长申月、工信部信息通讯管理局副局长隋静、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处长孙晓慧共同启动“剑网2019”专项行动。

区块链成新武器 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启动“剑网2019”专项行动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国家网信办网络综合协调管理和执法督察局副局长申月、工信部信息通讯管理局副局长隋静、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处长孙晓慧共同启动“剑网2019”专项行动。

区块链成新武器 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启动“剑网2019”专项行动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段玉萍介绍“剑网2019”专项行动主要工作。

4月26日,在2019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上,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四部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9”专项行动。

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剑网2019”专项行动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高度关注权利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侵权问题,不断加大版权执法监管力度,着力规范相关行业版权秩序,积极应对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带来的挑战,不断提升版权管网治网能力,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此次专项行动自4月底开始到10月底结束,将利用6个月的时间开展5项重点整治:一是深化媒体融合发展版权专题保护。严厉打击未经授权转载主流媒体新闻作品的侵权行为,严肃查处自媒体通过“标题党”“洗稿”方式剽窃、篡改、删减主流媒体新闻作品的行为,依法取缔、关闭一批非法新闻网站(网站频道)及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百家号等互联网用户公众帐号;二是严格院线电影网络版权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影院偷拍盗录及通过网盘分享、微博微信、淘宝等渠道传播盗版影视作品的行为,着力规范点播影院、点播院线在放映、发行活动中的版权秩序,大力整治通过将服务器设在境外传播盗版影视作品的非法活动;三是加强流媒体软硬件版权重点监管。严厉打击IPTV、OTT及各类智能终端等流媒体硬件和各种流媒体软件、聚合类软件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通过电商平台销售各种破解版、越狱版OTT产品的行为;四是规范图片市场版权保护运营秩序。严厉查处图片公司通过假冒授权、虚假授权等方式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行为,着力整治图片公司在版权经营活动中存在的权属不清、滥用权利、不正当维权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相关企业合理合法维权,构建健康有序的图片市场版权秩序;五是巩固网络重点领域版权治理成果。对短视频、有声读物、知识分享、网络直播等平台继续强化版权治理,巩固网络影视、音乐、文学、动漫、应用商店、网盘等领域取得的治理成果。

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强调,专项行动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查办案件,各地版权执法部门要加大行政处罚工作力度,对人民群众意见强烈、社会危害大的侵权盗版的互联网应用,从严查处并提请相关管理部门依法注销ICP备案或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停止提供网站接入服务等;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根据“两法衔接”机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进一步强化平台治理,督促平台企业履行违法犯罪线索报告和配合调查义务,网络服务提供商履行“通知—删除”等法定处置责任;加大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坚决曝光不履行主体责任的互联网企业。相关执法部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投诉举报,对经核实线索查处案件的举报人将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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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成新武器 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启动“剑网2019”专项行动

星期五 2019-04-26 18:22:58

区块链成新武器 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启动“剑网2019”专项行动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国家网信办网络综合协调管理和执法督察局副局长申月、工信部信息通讯管理局副局长隋静、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处长孙晓慧共同启动“剑网2019”专项行动。

区块链成新武器 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启动“剑网2019”专项行动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段玉萍介绍“剑网2019”专项行动主要工作。

4月26日,在2019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上,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四部门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9”专项行动。

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剑网2019”专项行动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高度关注权利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侵权问题,不断加大版权执法监管力度,着力规范相关行业版权秩序,积极应对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带来的挑战,不断提升版权管网治网能力,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此次专项行动自4月底开始到10月底结束,将利用6个月的时间开展5项重点整治:一是深化媒体融合发展版权专题保护。严厉打击未经授权转载主流媒体新闻作品的侵权行为,严肃查处自媒体通过“标题党”“洗稿”方式剽窃、篡改、删减主流媒体新闻作品的行为,依法取缔、关闭一批非法新闻网站(网站频道)及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百家号等互联网用户公众帐号;二是严格院线电影网络版权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影院偷拍盗录及通过网盘分享、微博微信、淘宝等渠道传播盗版影视作品的行为,着力规范点播影院、点播院线在放映、发行活动中的版权秩序,大力整治通过将服务器设在境外传播盗版影视作品的非法活动;三是加强流媒体软硬件版权重点监管。严厉打击IPTV、OTT及各类智能终端等流媒体硬件和各种流媒体软件、聚合类软件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通过电商平台销售各种破解版、越狱版OTT产品的行为;四是规范图片市场版权保护运营秩序。严厉查处图片公司通过假冒授权、虚假授权等方式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行为,着力整治图片公司在版权经营活动中存在的权属不清、滥用权利、不正当维权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相关企业合理合法维权,构建健康有序的图片市场版权秩序;五是巩固网络重点领域版权治理成果。对短视频、有声读物、知识分享、网络直播等平台继续强化版权治理,巩固网络影视、音乐、文学、动漫、应用商店、网盘等领域取得的治理成果。

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强调,专项行动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查办案件,各地版权执法部门要加大行政处罚工作力度,对人民群众意见强烈、社会危害大的侵权盗版的互联网应用,从严查处并提请相关管理部门依法注销ICP备案或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停止提供网站接入服务等;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根据“两法衔接”机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进一步强化平台治理,督促平台企业履行违法犯罪线索报告和配合调查义务,网络服务提供商履行“通知—删除”等法定处置责任;加大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坚决曝光不履行主体责任的互联网企业。相关执法部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投诉举报,对经核实线索查处案件的举报人将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