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加密货币交易年收入超20万日元需申报,最高纳税比例55%
据日经新闻报道,日本税务机构今日正式开始接受2018年所得税“确定申告”,年薪资收入超过2000万日元或薪资外收入超过20万日元的个人需进行此项申报。依照规定,网络竞拍收入、加密货币交易收入、赛马等赌博收入均被归类于副业收入,若年收入总额超过20万日元则必须进行申报,收入计算方式以国税厅提供的表标为准。
据火星财经(微信:hxcj24h)了解,日本税务制度中的“确定申告”是向税务署计算、申告一年中应该缴纳的税金与从工资中已扣除源泉所得税的总精算,即一年的税金多退少补的清算手续。
早在今年1月,日本政府已经下发关于虚拟货币年度交易申报程序的文件,将2018年纳税申报时间确定为2019年2月18日到3月15日,日本加密货币投资者将按照其年度税务申报文件上的信息上交15%至55%的利润作为税收。
值得注意的是,同样在今日,日本虚拟货币收支结算/管理工具开发商CryptoLinC公司宣布开始提供应对虚拟货币纳税申告及税务咨询的注册税务师检索业务。该业务可在参加“虚拟货币税务研究会”的注册税务师之中,查找能应对纳税申告及税务咨询的注册税务师。
由此可见,日本针对加密货币的征税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推进。这也反映出加密货币在日本的合法地位:
早在2017年4月,日本内阁签署的《支付服务修正法案》正式生效,比特币等加密货币支付手段合法性得以承认。
5个月后,日本金融厅发布了首批得到许可的日本“虚拟货币交易所”名单,这是全球范围内首批正式获得政府批准的虚拟货币交易所。
时至今日,日本仍是世界上加密货币交易最活跃的地区之一。随着加密产业的发展,如何利用税法手段有效监管成为日本监管机构不得不解决的问题。
据火星财经(微信:hxcj24h)了解,进入2019年以来,除日本以外,越来越多的国家都在推进加密货币的征税工作:
1月16日,据CCN消息,保加利亚国家税务局(NRA)将加密货币归类为金融资产,对个人加密货币投资者每年必须披露的所得加密利润征收10%的税。
1月20日,据romania-insider报道,罗马尼亚修订财政法的第30/2019号法律正式生效,这意味着在罗马尼亚比特币和其他数字货币的收入将被归类为“来自其他来源的收入”,因此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当收入每年超过600列伊(约145美元),则需要缴纳税款,税率为10%。
2月,新西兰总理阿德恩表示,正在考虑征收临时性的数字服务税,考虑将税率设定在总收入的2-3%。经查询,新西兰税务局(IRD)曾于去年表示,加密货币和黄金一样是应税财产,而不是货币。
各国陆续出台针对加密货币的税法,其实承认了加密货币的合法地位。不过,这些征税法从出台到到真正执行还存在一定的难度。
Bittax首席执行官Gidi Bar Zakay认为,主要有三个原因导致理解和遵守围绕加密的税法很难:1.收集过去数据;2.对哪些法律和法规适用于加密货币收益存在分歧;3.行业快速变化
BarZakay认为,监管机构仍需要时间来制定全球统一的规则,投资者对加密货币收益征税的意愿也随着时间而增加。而在此之前,BarZakay建议初创企业在选择公司地址时,应考虑该国是否遵守国际监管,而不只是寻求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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