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新规出炉 区块链媒体将受约束?
1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9年2月15日起施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旨在明确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和促进区块链技术及相关服务健康发展,规避区块链信息服务安全风险,为区块链信息服务的提供、使用、管理等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
作为首部规范区块链技术应用的法律法规,《规定》明确了区块链信息服务的定义,是指基于区块链技术或者系统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则是指向社会公众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或者节点,以及为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提供技术支持的机构或者组织。
新规提及“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飒指出:
可以看出,监管机关对于目前区块链项目方的法律结构是了解的,内地设立区块链技术公司,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建立融资组织(基金会),还有一些社群号称自己并非公司也不是个人,那么,我们归其为“组织”同样需要接受区块链新规的规制。至于“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是指使用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我们认为,可以理解为社群里活跃的用户及用户组织。
不过,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云峰对金色财经表示:
一方面,《规定》的规范主体限定对象为境内服务提供者,并未区分由境外机构运作,但面向对象包含中国境内用户,以及完全由境内机构运作,且面向中国用户提供服务的情形。另一方面,根据《规定》,区块链技术或系统作为信息传播媒介,对于区块链技术本身未作出明确定义。
根据《规定》,网信办将对区块链信息从业机构采取备案管理、年度审核、信息服务使用者实名制认证的方式进行管理,同时对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提出了相应的技术要求,以及在违法违约情况下的处置措施和处罚标准。《规定》还明确了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发上线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具体指出: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填报备案信息。
对于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的界定范围,中央财经大学数字经济与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权在接受金色财经采访时表示:
应该不包括传统媒体,因为该规定的制定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滥用区块链技术违法从事数字代币发行、非法集资、洗钱等活动。
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飒则对金色财经指出:
区块链媒体,如果单纯是垂直于区块链行业报道的传统媒体或自媒体,我们认为不属于规定范畴。如果有阅读即挖矿、传播即挖矿则有可能属于规定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