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势早报】STO在我国无“法律豁免”;美国财政部官员呼吁各国采取措施防止加密技术用于非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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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议员计划引入联邦加密货币立法
据美国俄亥俄州当地新闻机构Cleveland.com12月3日报道,美国众议员Warren Davidson已宣布打算在区块链解决方案会议上引入明确规范加密货币和1CO的新立法。该法案将为加密货币和数字资产创造一个“资产类别”,将阻止它们被归类为证券,也将允许联邦政府更有效地管理1CO。这一发展将使美国的加密监管变得清晰。目前,联邦监管机构以不同的方式对代币进行分类。
华盛顿州奇兰县将于4月1日起执行新电价
据ifiberone报道,经过数月的听证会后,美国华盛顿州奇兰县公用事业部门(PUD)于周一定下了加密货币运营商的新电价,并定于4月1日生效。新的电费结构旨在将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的矿商从居民区移出,并进入税费更宽松的商业和工业区。基本住宅区电费将在4月增加至10.5美分,而商业和工业区电价仅略高于6美分。
瑞士财政部长:将针对区块链技术调整现有法律
据cointelegraph报道,瑞士财政部长Ueli Maurer在区块链会议Infrachain的演讲中否认了可能推出的区块链法。部长称,瑞士不会推出特定的区块链或加密法律框架,而是计划调整现有法律以允许该新技术及其金融应用。政府希望明年提出六项法律修改,包括民法和破产法。
美国财政部官员呼吁各国采取措施防止加密技术用于非法目的
据coindesk报道,美国财政部负责kb主义和金融情报的副秘书长Sigal Mandelker周一在美国银行家协会、美国律师协会金融犯罪执法会议上发言,呼吁加密行业和广泛的全球金融领域采取措施,防止恶意行为者将该技术用于非法目的。Mandelker表示,加密相关公司必须采取措施确保“恶意行为者”无法使用其服务。此外,Mandelker呼吁其他国家制定或实施反洗钱和打击kb主义融资(AML / CFT)规定。同时表示,在美国监管、监督和实施与虚拟货币和其他数字资产金融活动相关的执法行动时,更多国家必须效仿。美国已将此作为国际外联活动的优先事项。除了有针对性的行动外,美国还通过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管理加密交易所和其他业务。
全球超41.5万台路由器感染恶意挖矿软件
据thenextweb报道,研究人员发现,全球有超过41.5万台路由器感染了窃取计算能力并秘密挖掘加密货币的恶意软件。这种攻击仍然在进行中,尤其会对MikroTik路由器产生影响。值得指出的是,被侵入的设备的数量可能稍微有所偏离,因为数据反映了已知已被加密脚本感染的IP地址。尽管如此,受感染路由器的总数仍然很高。
经济参考报头版:监管升级让金融科技行稳致远
《经济参考报》在头版刊文称:“多位监管层人士近期接连发声,释放金融科技监管升级信号。随着金融科技迅猛发展,全球主要经济体对其的治理态度日渐趋同,在中国,强监管成为主题词;在欧盟,金融科技领域的信息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在美国,对虚拟货币等业态的监管愈加严厉。面对金融科技发展带来的风险和挑战,我们不能因噎废食。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这就要求我们在金融科技创新和金融安全之间把握平衡。未来中国对金融科技的治理还将继续升级完善。”
律师肖飒:STO在我国无“法律豁免”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布《关于防范以STO名义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提示》,律师肖飒指出,截止目前,由于各国国情和法律的不同,国际上对STO的监管态度不一,其中美国是“对STO谨慎包容,允许申请”,而我国是明确禁止。由于对于“证券”这个词汇的理解和定义不同,中美两国在对STO的态度大相径庭.....美国法律里的证券是相对宽泛,既然STO发出的通证是一种广义上的证券,总要给个监管的说法。同时,证券在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项下的解释是“严格”的(并非所有对资产的等额分份都能被视为一种证券),而且我国具有一个典型的罪名:刑法第179条擅自发行股票、证券罪,这就说明我们的法律结构和管理方式不同。因为我国市场主体不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可自行发行证券,也没有给予“法律豁免”。所以,在中国境内从事1CO或变相1CO都是违法行为,STO也不例外。
Signature银行获纽约批准 可进行实时区块链支付
据Coindesk消息,纽约州金融服务署(DFS)批准了Signature银行推出数字支付平台Signet,该平台是一个基于以太坊的数字支付平台,其将允许银行客户在一天中的任何时间进行支付。该平台可以让签名银行客户在30秒内,通过将美元转换成符合以太坊ERC-20标准的代币来进行转账。该行称,所有交易都将是安全的,不需要支付任何交易费用,也避免第三方。不过,客户的最低账户余额要求为25万美元。
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将尽快制定法规保护虚拟货币投资人
据Naver消息,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常任委员Songjunsang近期表示:“最近数字革命加速发展,像虚拟货币一样的新商品或服务出现可能会引发混乱。今后金融领域消费者保护政策有必要考虑这种变化,重新制定相关法规。”他强调说:“将努力尽快制定包含保护消费者新框架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
日本国税厅:仅收集从加密货币中收益超过8.8万美金用户的信息
据cointelegraph消息,日本政府正寻求新方法来防止从加密货币交易中赚取巨额利润的人逃税,允许国税厅(NTA)要求数字货币交易所提供客户的姓名、地址、12位身份证信息。执政联盟计划2019年下半年详细规划,2020新财年正式引入。匿名信息同时显示,日本国税厅仅收集从加密货币交易中收益超过8.87万美金(10亿日元)用户的信息。
在日本现行法规下,数字货币交易所和第三方中介可以自愿或者拒绝向日本政府提供客户信息。日本国税厅最新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超过300人从加密货币交易中赚取超过8.87万美元(10亿日元)。
本文来源:区势传媒 责任编辑:L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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