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院的裁决引发对比特币法律地位的质疑
暴走时评:此前,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一直将比特币定义分类为金融工具,但近日法院作出裁决,否认比特币属于该分类,表示根据德国银行法(KWG)的规定,加密货币不符合这一定义。由于在并未获得BaFin许可证的情况下,当地比特币交易平台运营商擅自提供交易平台,为比特币等金融工具的交易提供便利,德国执法部门已经逮捕了平台管理员。
翻译: Miracle Zhang
此前,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一直将比特币定义分类为金融工具,但近日法院作出裁决,否认比特币属于该分类,表示根据德国银行法(KWG)的规定,加密货币不符合这一定义。
德国法律框架无法定义比特币
9月,柏林上诉法院驳回了针对当地比特币交易平台运营商的刑事诉讼。由于在并未获得BaFin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提供交易平台,为比特币等金融工具的交易提供便利,德国执法部门已经逮捕了平台管理员。虽然柏林区级法院已经判处被告提供了金融服务,但柏林地区法院却推翻了该判决,表示BaFin误解了比特币的法律地位。根据媒体的说法,柏林上诉法院第四刑事法庭支持地区法院的裁决,确认德国监管机构已经将刑法范围扩大到比特币,但并未与银行法进行同步。
上诉法院援引KWG第1章第11节的规定表示,无论是中央银行还是任何公共当局都没有发行比特币。数字货币缺乏普遍认可和稳定的价值,可以用来与商品或服务进行比较。因此,它无法获得账户单位或金融工具的地位,而这与BaFin在2018年5月强制执行的情况相反。
该判决还阐明了与德国比特币买卖有关的事宜。法院在阅读第1章第32节时,裁定比特币交易不受许可证或执照的约束,因此根据第1章54节的规定,比特币交易并不属于刑事犯罪。仅仅由于这些事实,BaFin无法扩大对被告的刑事处罚范围。
上诉法院还批评金融监管机构跨越联邦当局的界限,并指出他们“无权”对刑法施加影响。
监管不一致性加深
法院的裁决加深了每个欧洲国家对比特币法解释方式的不一致性。欧盟于2016年通过一项议案,将对加密货币的投资和利润进行征税,但该条款并没有解决加密货币的任何定义问题。欧元区各个国家在其管辖范围内授予比特币合法地位,但数字货币从未拥有特定的欧洲范围内监管框架。
位于德国外的区块链银行服务公司Bitwala的总裁JorgvonMinckwitz认为,每个欧洲国家都应该对比特币采取同样立场,之后才有权对其进行征税。
他在向CCN提供的一份声明中表示:
“在过去的几年里,Bitwala一再表示支持欧盟提供法律的明确性,提高监管水平,以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由于数字化跨越国界逐步影响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大家只能齐心协力。目前,每个欧盟国家似乎都有自己的解释,导致监管套利不利于德国的消费者和创新者。”
在法院作出裁决后,BaFin不会惩罚持有或交易加密货币的人,除非它与立法者联手制定新的法律条款以修改KWG。至于现在,比特币和类似的数字资产将受到欧洲法规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