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首席经济学家巴曙松:区块链将推动金融变革

“金融的本质是通过资金的流动来完成资源的整合和配置,提高整个社会的福祉和效率。”

港交所首席经济学家巴曙松:区块链将推动金融变革

作者|巴曙松 朱元倩 王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统计与金融系;亚洲金融合作协会。巴曙松系香港交易所首席中国经济学家、北京大学汇丰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

文章|《中国金融》2019年第8期

港交所首席经济学家巴曙松:区块链将推动金融变革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伯特•希勒指出:“金融的本质是通过资金的流动来完成资源的整合和配置,提高整个社会的福祉和效率。”正如其所总结,金融的本质就在于通过跨时间、跨空间的价值交换,实现资金的融通,其中,货币是金融运行的重要载体,信用是金融交易的基础,风险控制是金融管理的核心内容。基于这一内涵,金融的职能相应地主要体现在信用中介、支付结算、货币融通和风险管理四个方面。

互联网技术与金融行业的结合,使得信息更加对称,提高了金融行业的支付结算效率,降低了货币融通的成本,并且基于大数据技术使得风险管理更加有效,但是总体来说,互联网技术带来的只是形式和手段的改进,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伴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热潮,区块链技术似乎成为开启新一次技术革命的钥匙,区块链技术实现的价值传递以及无需信用中介、高安全性、去中心化以及去官方货币化等性质是对金融行业的一种根本性颠覆。

基于区块链的互联网技术:从信息传递到价值传递

互联网的诞生宣告了信息时代的到来,由此信息突破时空限制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进行处理和传输。这场信息革命几乎完美地解决了信息传递问题,信息可在世界范围内无限复制,信息传递的边际成本近乎为零。但是,由于资产权属的唯一性,互联网所依托的TCP/IP协议不能实现信息确权,因而第一代信息互联网仍有赖于通过中介机构承担记账功能实现价值传递,这严重制约了数字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引入区块链分布式账本的记录机制能够推动互联网从信息互联到价值互联的转变。互联网交换传递信息,但区块链技术能够传递价值,价值和信息的区别在哪儿呢?举个例子,比如A表示要通过互联网给B授权一个剧本的版权,B可能会有所顾忌,因为A的电脑里面还存储有副本,B无法确定A是否还会给其他人授权这个剧本,即使B知道别人也有这个剧本的授权后追查是否是A授权的成本也很高,所以为了维护B的权益,必须高度依赖线下的合同和第三方公正等中介机构来证明。而区块链就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通过价值的传递,让全网的每一个节点知道A把版权给了B,A手里即使有副本,全网也不会承认这是A的版权,这就是区块链技术带来的价值传递。信息通过复制进行传递,而区块链通过全新的记录机制进行资产确权,实现了价值转移;从互联网通信协议层级来看,这种价值传递的过程被打包定义为区块链“信用层”协议。

由此,信息不再只停留于虚拟世界,而是实现了与现实世界间产品的一一对应,互联网开始从信息高速公路升级为价值高速公路。事实上,通过智能合约技术,区块链可以用程序语言来代表金融交易中的业务逻辑,股权、债券、产权等都可在区块链技术的帮助下以数字形式进行价值存储或转移。数字化的优势表现在权力界限明确、交易方便,并且所有交易流程公开透明可溯源,为监管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杜绝了重复交易问题的发生。

区块链对信用机制的颠覆:重构金融生态和金融基础设施

区块链的本质是一种分布式共享记账技术,通过使用全新的非对称加密认证手段和点对点的网络架构、维护一个无法篡改的连续账本数据库,能够让区块链中的参与者在无需相互认知和建立信任关系的前提下直接实现价值传递,而不再依赖于线下中介机构,被誉为“超越信息传递的第二代互联网技术”。这种信用范式的重构,在全球化的互联网金融基础设施中构筑起新的信用大厦,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创新来说意义重大,有望成为金融科技的重要底层技术。

分布式架构下的去中介化:挑战传统金融机构的信用中介角色

现代金融的核心职能是信用中介。从早期古典经济学家如亚当•斯密、约翰•穆勒等提出的“信用媒介论”,到货币金融学中的“信用创造论”,信用一直是金融活动的基础;与此同时,信息不对称问题又决定了金融交易过程中介存在的必要性。根据乔治•阿克罗夫等人的研究,不同市场参与主体之间存在较高的信息壁垒,供求双方对产品信息的了解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从而会导致市场信息不对称,所以“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无法避免,掌握信息全面的一方,往往会利用信息优势攫取对方利益,信用问题随之产生。金融领域的骗贷、骗保等现象,就是资金需求方极力掩盖自身的不良信息,甚至提供虚假信息,而资金供给方无法识别造成的,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资源配置效率,阻碍了金融体系正常运转。

互联网的出现使得信息可以实时传递,以移动互联、云计算和大数据为标志,互联网进入了新时代,越来越多的人类活动从线下向线上迁移,这一变革拉近了人与人、商家与客户的距离,大大缓解了信息不对称的不利影响。但是,互联网时代的交易主要是信息的直接交互,而非交易双方直接面对面进行,交易双方相互了解不够深入,因此存在难以逾越的信任障碍。互联网金融中信用构建的基础在于信用数据的收集和分析,信用评级以及风险控制模型的准确度主要取决于互联网金融机构对数据的积累和理解,信用数据俨然已经成为互联网金融企业竞争的核心要素。然而,传统的信用数据获取仅限定于特定的征信企业,受自身利益关联和用途难以把控的影响,这些企业所获得的信用数据往往无法有效快捷地共享给互联网金融机构,而互联网金融机构又因为无法获取有关征信的资质,所以缺乏其发展客户所需要的真实有效数据,从而陷入两难的局面。因此,互联网金融的大数据技术和P2P等技术在有效减少信用构建成本的同时,也造成了“数据孤岛”乃至“信用孤岛”的问题。

区块链技术的出现则有效化解了这一难题,区块链技术通过共识算法、非对称加密等技术可在完全陌生的节点间建立信用,重建了征信行业的信用机制,所有的信用数据都在区块链上,各个企业只要有客户提供的私钥就可以访问相关信息,且信息难以被篡改、安全可靠、公开透明。区块链中分布式的账本经由去中心网络中的各节点共同维护并处理所有权的记录,价值转移的方式不再依赖于信用中介所维护的集中式账本。这种新的信用机制,以算法而不是线下中介机构或第三方平台为信任背书,通过智能合约自动执行交换和权属转让等操作,使得“去中介化”成为可能,互联网金融逐渐逼近与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相对应的无金融中介或市场情形,进而在底层架构上对传统金融机构建立在简单信息中介之上的业务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数字货币对法币的反思:引发货币融通方式的变革

金融的目的就在于实现货币资金的融通。自1776年亚当•斯密发表《国富论》,市场和政府这“两只手”的关系及定位,几乎就是不同经济学流派争论的焦点与核心。随着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派的兴起,以哈耶克为代表的奥地利学派再次进入经济学理论与实践的聚光灯下。在周期性金融危机的阴影下,人们重新提出了哈耶克当年提出的问题:货币发行权难道天然就归属于政府所有吗?完全去中心化和非国家化的货币发行,能否通过自由竞争形成更加稳定的货币体系?

诞生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最初以比特币底层技术的身份问世的区块链,正是对哈耶克自由主义的拥抱。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千种加密数字货币的涌现,特别是首个国家法定数字货币——委内瑞拉石油币的出现,引发了对当前以政府信用为背书的信用货币体系的思考。相较传统货币,数字货币的发行与交易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随着商业化创新和监管的完善,数字加密货币势必将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同时也将丰富传统的货币和支付理论。

除了货币的发行机制,区块链还可以有效改变当前的货币流通机制,提升金融运行效率。区块链系统将代替政府与央行掌握、控制货币供应量,资金由区块链根据市场供需注入公共货币供应系统并进入交易市场,而央行则转为直接监控公共货币系统运行状况,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只需通过验证和“挖矿”等形式获取资金并注入交易市场。经由区块链,货币进入交易市场的方式更为直接,对金融机构的依赖性也进一步降低,从而通过货币融通实现对传统金融运行本质上的变革。

去中心化的价值转移:奏响传统支付结算体系变革的前奏

金融作为经济的血液,“支付就是金融的血管”,在不同主体的金融交换和货币债权转移过程中,成为“一切商业行为的入口,数据和流量的中心”。支付结算体系是金融系统的核心基础设施,关乎金融业的效率与稳定,事实上,支付结算体系的构建与维护伴随着银行的诞生与发展,已成为现代经济中各国中央银行的基本职责之一。而传统的支付结算体系依托清算中心进行银行间的数据交互,通过中心化机构的背书来解决信用问题,因此受制于多中心、多环节的制约,对账、清算、结算的成本较高。同时,大量的重复性人工流程的设计,不仅效率低,而且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高企。互联网通过技术手段提升了支付结算的效率,但并没有改变其中心化的架构。一方面易受黑客攻击,安全性不高;另一方面,单点故障往往导致整个系统的瘫痪,稳定性差。

区块链技术的核心特质是能以准实时的方式,在无需可信第三方参与的情况下实现价值转移。与传统支付体系相比,区块链支付使得交易双方直接进行数据交互,实现点对点支付,不涉及中介机构,在极大地降低中心化支付方式的系统性风险的同时,还具备成本和效率优势,同时,系统自动完成结算过程,实现了“交易即结算”。区块链技术在支付结算领域,除了可以改造现有的央行支付系统,还可以在跨境支付、数字票据和智能支付领域开展创新;其中,在跨币种、跨国界、多种经济合约下,成本高且时间效率低的跨境支付是支付结算系统中应用区块链技术的极佳场景。

技术的高安全性:优化金融市场风险管理

金融是一种不确定性和动态的经济过程,金融风险是金融活动的内在属性,普遍存在于现代金融行业之中。随着金融风险管理理论的演进,除了防范损失,现代风险管理还包括风险定价等以盈利及回报为中心的活动,已成为各类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传统互联网技术对信息传输的变革带来信息的透明化,大数据为信息处理和信用分析提供了便捷的手段,这都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风险管理的完善。但是互联网金融本身亦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一方面,大数据本身需要庞大数据库的支撑,随着数据的集中,固有的数据库存储和加密技术难以防范数据篡改和信息盗取等风险;另一方面,信用风险高发,P2P借贷平台违约事件不断。

区块链分布式的记账手段、共识算法以及现代加密手段,使得数据在公开透明可追溯的同时,实现了去中心化,进而不易被篡改和盗取。同时,在区块链构建的新的信用机制下,所有信息公开透明、真实有效,有助于建立白名单和黑名单以准确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在保险和贷款等行业有效进行事前风险控制。此外,区块链技术还可以有效防范贷款行业的金融诈骗行为。区块链独有的分布式加密手段和数据的不可篡改技术可以保证交易信息的安全,不可逆和可追溯源头的特性使互联网金融交易的过程和结果可以进行唯一性认定,从而减少了重复和伪造的诈骗可能性,同时,在智能合约的协助下,所有交易过程都可以智能化执行,降低操作风险。

前景与展望

作为现代经济的基础和核心,金融业是推动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中心化程度最高的产业之一。金融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和交易费用等摩擦因素,使得交易双方间难以建立有效的信用机制,产业链条中大量中心化的信息中介和信用中介的存在,增加了资金的融通成本,降低了整体的运行效率。进入21世纪,尽管金融的顶层设计和业务流程创新风起云涌,但基于信用中介这一核心职能的限制,金融运行模式的底层逻辑和基本架构并未得到本质的改进。而区块链基于分布式账本、共识算法和点对点的交易网络以及现代密码学手段,具有信息公开透明、数据不可篡改的内在属性,为去中心化的信用机制的重构提供了可能,具备改变金融基础架构的潜力。

但是,当前区块链仍处于朦胧和野蛮生长的阶段,要真正实现在金融乃至其他领域的大规模实质应用,还需要突破共识算法的算力消耗、P2P网络模式的效率低下等技术短板的限制,求出突破区块链“不可能三角”的最优解。从实践趋势看,尽管理论上还存在诸多争议,以华尔街为代表的金融业界已纷纷在实践中探索区块链的应用空间,通过试点寻找去中心化与中心化结合之路,在这一过程中,私人链和联盟链等应运而生。同时,“R3CEV”联盟、中国分布式总账基础协议联盟等的成立,表明了各金融机构正加强合作、尝试共同制定区块链技术标准。此外,“监管沙盒”和“自动合规”等监管方式的创新,标志着相关机构也在积极求解区块链在开发之初就承载的自由主义理想与金融监管的兼容区间。

综上,展望区块链技术的创新发展和技术变革,需要保持审慎客观、理性务实的态度。既不能因其技术的革命性和颠覆性,就理所当然地认为区块链可以应用在所有金融场景;也不能因当前技术的不成熟和无行业标准共识的约束,就止步不前。区块链可以有效解决传统金融领域中业务链条长、参与方众多、信息不对称严重的复杂场景的痛点和难题,但并不适合部分单边、高频的金融业务。因此,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并不是要完全取代现有的互联网底层协议和金融基础设施,而是根据适用条件有选择地并行发展,在不断解决起步阶段存在的内生性技术缺陷的过程中,迎来技术更迭所带来的社会演进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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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首席经济学家巴曙松:区块链将推动金融变革

星期日 2019-04-28 19:42:15

港交所首席经济学家巴曙松:区块链将推动金融变革

作者|巴曙松 朱元倩 王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统计与金融系;亚洲金融合作协会。巴曙松系香港交易所首席中国经济学家、北京大学汇丰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

文章|《中国金融》2019年第8期

港交所首席经济学家巴曙松:区块链将推动金融变革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伯特•希勒指出:“金融的本质是通过资金的流动来完成资源的整合和配置,提高整个社会的福祉和效率。”正如其所总结,金融的本质就在于通过跨时间、跨空间的价值交换,实现资金的融通,其中,货币是金融运行的重要载体,信用是金融交易的基础,风险控制是金融管理的核心内容。基于这一内涵,金融的职能相应地主要体现在信用中介、支付结算、货币融通和风险管理四个方面。

互联网技术与金融行业的结合,使得信息更加对称,提高了金融行业的支付结算效率,降低了货币融通的成本,并且基于大数据技术使得风险管理更加有效,但是总体来说,互联网技术带来的只是形式和手段的改进,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伴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热潮,区块链技术似乎成为开启新一次技术革命的钥匙,区块链技术实现的价值传递以及无需信用中介、高安全性、去中心化以及去官方货币化等性质是对金融行业的一种根本性颠覆。

基于区块链的互联网技术:从信息传递到价值传递

互联网的诞生宣告了信息时代的到来,由此信息突破时空限制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进行处理和传输。这场信息革命几乎完美地解决了信息传递问题,信息可在世界范围内无限复制,信息传递的边际成本近乎为零。但是,由于资产权属的唯一性,互联网所依托的TCP/IP协议不能实现信息确权,因而第一代信息互联网仍有赖于通过中介机构承担记账功能实现价值传递,这严重制约了数字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引入区块链分布式账本的记录机制能够推动互联网从信息互联到价值互联的转变。互联网交换传递信息,但区块链技术能够传递价值,价值和信息的区别在哪儿呢?举个例子,比如A表示要通过互联网给B授权一个剧本的版权,B可能会有所顾忌,因为A的电脑里面还存储有副本,B无法确定A是否还会给其他人授权这个剧本,即使B知道别人也有这个剧本的授权后追查是否是A授权的成本也很高,所以为了维护B的权益,必须高度依赖线下的合同和第三方公正等中介机构来证明。而区块链就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通过价值的传递,让全网的每一个节点知道A把版权给了B,A手里即使有副本,全网也不会承认这是A的版权,这就是区块链技术带来的价值传递。信息通过复制进行传递,而区块链通过全新的记录机制进行资产确权,实现了价值转移;从互联网通信协议层级来看,这种价值传递的过程被打包定义为区块链“信用层”协议。

由此,信息不再只停留于虚拟世界,而是实现了与现实世界间产品的一一对应,互联网开始从信息高速公路升级为价值高速公路。事实上,通过智能合约技术,区块链可以用程序语言来代表金融交易中的业务逻辑,股权、债券、产权等都可在区块链技术的帮助下以数字形式进行价值存储或转移。数字化的优势表现在权力界限明确、交易方便,并且所有交易流程公开透明可溯源,为监管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杜绝了重复交易问题的发生。

区块链对信用机制的颠覆:重构金融生态和金融基础设施

区块链的本质是一种分布式共享记账技术,通过使用全新的非对称加密认证手段和点对点的网络架构、维护一个无法篡改的连续账本数据库,能够让区块链中的参与者在无需相互认知和建立信任关系的前提下直接实现价值传递,而不再依赖于线下中介机构,被誉为“超越信息传递的第二代互联网技术”。这种信用范式的重构,在全球化的互联网金融基础设施中构筑起新的信用大厦,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创新来说意义重大,有望成为金融科技的重要底层技术。

分布式架构下的去中介化:挑战传统金融机构的信用中介角色

现代金融的核心职能是信用中介。从早期古典经济学家如亚当•斯密、约翰•穆勒等提出的“信用媒介论”,到货币金融学中的“信用创造论”,信用一直是金融活动的基础;与此同时,信息不对称问题又决定了金融交易过程中介存在的必要性。根据乔治•阿克罗夫等人的研究,不同市场参与主体之间存在较高的信息壁垒,供求双方对产品信息的了解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从而会导致市场信息不对称,所以“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无法避免,掌握信息全面的一方,往往会利用信息优势攫取对方利益,信用问题随之产生。金融领域的骗贷、骗保等现象,就是资金需求方极力掩盖自身的不良信息,甚至提供虚假信息,而资金供给方无法识别造成的,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资源配置效率,阻碍了金融体系正常运转。

互联网的出现使得信息可以实时传递,以移动互联、云计算和大数据为标志,互联网进入了新时代,越来越多的人类活动从线下向线上迁移,这一变革拉近了人与人、商家与客户的距离,大大缓解了信息不对称的不利影响。但是,互联网时代的交易主要是信息的直接交互,而非交易双方直接面对面进行,交易双方相互了解不够深入,因此存在难以逾越的信任障碍。互联网金融中信用构建的基础在于信用数据的收集和分析,信用评级以及风险控制模型的准确度主要取决于互联网金融机构对数据的积累和理解,信用数据俨然已经成为互联网金融企业竞争的核心要素。然而,传统的信用数据获取仅限定于特定的征信企业,受自身利益关联和用途难以把控的影响,这些企业所获得的信用数据往往无法有效快捷地共享给互联网金融机构,而互联网金融机构又因为无法获取有关征信的资质,所以缺乏其发展客户所需要的真实有效数据,从而陷入两难的局面。因此,互联网金融的大数据技术和P2P等技术在有效减少信用构建成本的同时,也造成了“数据孤岛”乃至“信用孤岛”的问题。

区块链技术的出现则有效化解了这一难题,区块链技术通过共识算法、非对称加密等技术可在完全陌生的节点间建立信用,重建了征信行业的信用机制,所有的信用数据都在区块链上,各个企业只要有客户提供的私钥就可以访问相关信息,且信息难以被篡改、安全可靠、公开透明。区块链中分布式的账本经由去中心网络中的各节点共同维护并处理所有权的记录,价值转移的方式不再依赖于信用中介所维护的集中式账本。这种新的信用机制,以算法而不是线下中介机构或第三方平台为信任背书,通过智能合约自动执行交换和权属转让等操作,使得“去中介化”成为可能,互联网金融逐渐逼近与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相对应的无金融中介或市场情形,进而在底层架构上对传统金融机构建立在简单信息中介之上的业务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数字货币对法币的反思:引发货币融通方式的变革

金融的目的就在于实现货币资金的融通。自1776年亚当•斯密发表《国富论》,市场和政府这“两只手”的关系及定位,几乎就是不同经济学流派争论的焦点与核心。随着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派的兴起,以哈耶克为代表的奥地利学派再次进入经济学理论与实践的聚光灯下。在周期性金融危机的阴影下,人们重新提出了哈耶克当年提出的问题:货币发行权难道天然就归属于政府所有吗?完全去中心化和非国家化的货币发行,能否通过自由竞争形成更加稳定的货币体系?

诞生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最初以比特币底层技术的身份问世的区块链,正是对哈耶克自由主义的拥抱。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千种加密数字货币的涌现,特别是首个国家法定数字货币——委内瑞拉石油币的出现,引发了对当前以政府信用为背书的信用货币体系的思考。相较传统货币,数字货币的发行与交易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随着商业化创新和监管的完善,数字加密货币势必将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同时也将丰富传统的货币和支付理论。

除了货币的发行机制,区块链还可以有效改变当前的货币流通机制,提升金融运行效率。区块链系统将代替政府与央行掌握、控制货币供应量,资金由区块链根据市场供需注入公共货币供应系统并进入交易市场,而央行则转为直接监控公共货币系统运行状况,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只需通过验证和“挖矿”等形式获取资金并注入交易市场。经由区块链,货币进入交易市场的方式更为直接,对金融机构的依赖性也进一步降低,从而通过货币融通实现对传统金融运行本质上的变革。

去中心化的价值转移:奏响传统支付结算体系变革的前奏

金融作为经济的血液,“支付就是金融的血管”,在不同主体的金融交换和货币债权转移过程中,成为“一切商业行为的入口,数据和流量的中心”。支付结算体系是金融系统的核心基础设施,关乎金融业的效率与稳定,事实上,支付结算体系的构建与维护伴随着银行的诞生与发展,已成为现代经济中各国中央银行的基本职责之一。而传统的支付结算体系依托清算中心进行银行间的数据交互,通过中心化机构的背书来解决信用问题,因此受制于多中心、多环节的制约,对账、清算、结算的成本较高。同时,大量的重复性人工流程的设计,不仅效率低,而且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高企。互联网通过技术手段提升了支付结算的效率,但并没有改变其中心化的架构。一方面易受黑客攻击,安全性不高;另一方面,单点故障往往导致整个系统的瘫痪,稳定性差。

区块链技术的核心特质是能以准实时的方式,在无需可信第三方参与的情况下实现价值转移。与传统支付体系相比,区块链支付使得交易双方直接进行数据交互,实现点对点支付,不涉及中介机构,在极大地降低中心化支付方式的系统性风险的同时,还具备成本和效率优势,同时,系统自动完成结算过程,实现了“交易即结算”。区块链技术在支付结算领域,除了可以改造现有的央行支付系统,还可以在跨境支付、数字票据和智能支付领域开展创新;其中,在跨币种、跨国界、多种经济合约下,成本高且时间效率低的跨境支付是支付结算系统中应用区块链技术的极佳场景。

技术的高安全性:优化金融市场风险管理

金融是一种不确定性和动态的经济过程,金融风险是金融活动的内在属性,普遍存在于现代金融行业之中。随着金融风险管理理论的演进,除了防范损失,现代风险管理还包括风险定价等以盈利及回报为中心的活动,已成为各类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传统互联网技术对信息传输的变革带来信息的透明化,大数据为信息处理和信用分析提供了便捷的手段,这都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风险管理的完善。但是互联网金融本身亦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一方面,大数据本身需要庞大数据库的支撑,随着数据的集中,固有的数据库存储和加密技术难以防范数据篡改和信息盗取等风险;另一方面,信用风险高发,P2P借贷平台违约事件不断。

区块链分布式的记账手段、共识算法以及现代加密手段,使得数据在公开透明可追溯的同时,实现了去中心化,进而不易被篡改和盗取。同时,在区块链构建的新的信用机制下,所有信息公开透明、真实有效,有助于建立白名单和黑名单以准确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在保险和贷款等行业有效进行事前风险控制。此外,区块链技术还可以有效防范贷款行业的金融诈骗行为。区块链独有的分布式加密手段和数据的不可篡改技术可以保证交易信息的安全,不可逆和可追溯源头的特性使互联网金融交易的过程和结果可以进行唯一性认定,从而减少了重复和伪造的诈骗可能性,同时,在智能合约的协助下,所有交易过程都可以智能化执行,降低操作风险。

前景与展望

作为现代经济的基础和核心,金融业是推动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中心化程度最高的产业之一。金融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和交易费用等摩擦因素,使得交易双方间难以建立有效的信用机制,产业链条中大量中心化的信息中介和信用中介的存在,增加了资金的融通成本,降低了整体的运行效率。进入21世纪,尽管金融的顶层设计和业务流程创新风起云涌,但基于信用中介这一核心职能的限制,金融运行模式的底层逻辑和基本架构并未得到本质的改进。而区块链基于分布式账本、共识算法和点对点的交易网络以及现代密码学手段,具有信息公开透明、数据不可篡改的内在属性,为去中心化的信用机制的重构提供了可能,具备改变金融基础架构的潜力。

但是,当前区块链仍处于朦胧和野蛮生长的阶段,要真正实现在金融乃至其他领域的大规模实质应用,还需要突破共识算法的算力消耗、P2P网络模式的效率低下等技术短板的限制,求出突破区块链“不可能三角”的最优解。从实践趋势看,尽管理论上还存在诸多争议,以华尔街为代表的金融业界已纷纷在实践中探索区块链的应用空间,通过试点寻找去中心化与中心化结合之路,在这一过程中,私人链和联盟链等应运而生。同时,“R3CEV”联盟、中国分布式总账基础协议联盟等的成立,表明了各金融机构正加强合作、尝试共同制定区块链技术标准。此外,“监管沙盒”和“自动合规”等监管方式的创新,标志着相关机构也在积极求解区块链在开发之初就承载的自由主义理想与金融监管的兼容区间。

综上,展望区块链技术的创新发展和技术变革,需要保持审慎客观、理性务实的态度。既不能因其技术的革命性和颠覆性,就理所当然地认为区块链可以应用在所有金融场景;也不能因当前技术的不成熟和无行业标准共识的约束,就止步不前。区块链可以有效解决传统金融领域中业务链条长、参与方众多、信息不对称严重的复杂场景的痛点和难题,但并不适合部分单边、高频的金融业务。因此,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并不是要完全取代现有的互联网底层协议和金融基础设施,而是根据适用条件有选择地并行发展,在不断解决起步阶段存在的内生性技术缺陷的过程中,迎来技术更迭所带来的社会演进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