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昌用:商务部等12部门支持区块链不必乐观解读
编者按:昨天(2月27日)上午,商务部等 12 部门发布《关于推进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平台经济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利用区块链等技术促进商品交易发展。推荐阅读Odaily星球日报文章《独家解读:商务部等12部门发文鼓励应用区块链技术》。
Odaily星球日报采访了知密大学发起人、重庆工商大学区块链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刘昌用,他认为昨天发布的“指导意见”,对区块链行业影响不大,不应过于乐观解读。以下为刘昌用所撰全文:
商务部等12部门发布《关于推进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平台经济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支持区块链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个人认为对区块链行业影响不大,不应过于乐观解读。
发展平台经济的背景是,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增速下滑,需要刺激消费保增长,而消费商业领域,传统线下零售萧条,电子商务成为主力,而电子商务摆脱了物理限制,表现出很强的向大平台集聚的规模经济,因此,发展平台经济是刺激消费需求,遏制经济下滑的重要措施。
基于网络的平台经济发展需要计算机与网络方面的技术支持,包括文件中提到的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但是,区块链技术能否有效支持平台经济发展,这个有很大的疑问。
区块链较为成功的应用主要有:1.密码货币;2.密码证券;3.区块链政务;4.产业联盟链。其他如防伪溯源、信息存证、物联网等领域仍处在摸索阶段,除了概念营销价值之外,有商业价值的成功应用几乎没有。
在成功的应用中,最能促进消费经济和平台经济的是密码货币,它能够以更低成本实现无国界安全快捷支付。但是,2014年的五部委文件明确规定,密码货币只能当做商品买卖,而不能作为货币使用。人民币是唯一法定货币也是宪法规定的。在这个原则性问题上,部门意见没有产生影响的能力。
其次能够促进消费经济和平台经济的是密码证券,它有助于新的平台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但是,密码证券的融资在2017年的九四文件中也明确被禁止了。
区块链技术能够促进平台经济发展的主要是区块链政务,它有助于提高政府对企业的服务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从这个意义上看,能够为企业,尤其是广大中小企业,发展有所推进。不过,这确实不是针对平台经济的,对平台经济的积极影响也不突出。
产业联盟链的发展理论上可以为商业企业间的合作有所帮助,但这方面的探索并不成熟,毕竟企业间能否合作的关键不在于区块链技术,而在于企业间的动态商业博弈。对于尚不成熟的区块链技术而言,处理跟具体商业环境相联系的复杂的动态商业博弈并不容易。
区块链的其他应用中,相对而言,防伪溯源在消费零售领域的尝试比较多,但从现有案例看商业上也不成熟。商品的多方面信息的采集、上链不仅难度大,成本也高,目前区块链防伪主要是营销文案,而非真正的区块链商业应用。
针对平台经济探索更多地区块链创新也是有困难的,毕竟区块链的主要优势在于通过去中心化的方式,以更高的成本为代价换来更大规模的信任。而平台经济的关键在于通过树立平台的商业信用,用中心化的方式降低商业成本。
也就是说,平台经济与区块链的商业模式是背道而驰的。它们协作的方式是,区块链以较高成本建立去中心化的经济基础设施,比如密码货币和密码证券,而平台经济则可以低成本地利用这些基础设施,建立自己的中心化商业网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这样完成“去中心化”与“中心化”的高效协作。
所以,在基于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经济基础设施还不能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区块链对很多经济领域的革命性影响都无法实现,对平台经济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