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新立法建议将加密货币排除在证券法监管范围之外
译者:玩币族Sally
12月20日,两名美国国会议员在众议院提出一项法案,将数字资产排除在证券法的监管范围之外。
“2018年代币分类法案”由众议员Warren Davidson (R)和Darren Soto (D)提出,试图通过修改1933年和1934年的《证券法》,将数字货币排除在证券定义之外。该法案特别呼吁:
“ ...指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通过公钥密码保护的数字资产实施某些监管变更,调整个人退休账户中持有的虚拟货币的税收,为另一个虚拟货币的交易创造免税条件,为出售或交易虚拟货币以外的现金以及其他用途而实现的收益提供减免税收的条件”。
该文件进一步指出,财政部部长应发布规定,进行数字货币交易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赢提交详细交易报告。
Davidson宣布,计划在12月初引入立法,为加密货币和数字资产创建一个“资产类别”。他表示,这项法律“将阻止它们被归类为证券,但也将允许联邦政府更有效地监管首次发行代币的行为”。
Davidson在9月举行了国会“秘密圆桌会议”。来自华尔街主要公司和加密公司的45多名代表认为,首次发行代币(ICO)和数字货币的监管明显缺乏透明度,而一些与会者认为,目前的监管不仅含糊,而且过时。
Davidson在11月晚些时候宣布,计划推出一项法案,允许ICO“回避”美国证券法,并建议将ICO视为产品,而不是一种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