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块链,两位诺贝尔奖得主的分歧
周一,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同时也是纽约时报专栏作家的保罗·克鲁格曼发表了一篇文章,对数字货币长远的存在意义及发展表示质疑。他主要质疑两点:
1. 数字货币没有锚定实体世界的任何东西,这怎么能有价值?
2. 数字货币现在太贵,未来也不会便宜。
关于第一点质疑,他解释到,法币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有强力机构做担保,所以人们对它有信心。但比特币没有任何担保,因此如果人们突然间对它失去了信心,它的价值就会崩盘。
关于第二点,他解释到,创造和使用数字货币的代价太大。现在创造一个比特币的代价不菲(注:笔者认为这里所谓的创造一个比特币代价不菲是指矿工挖矿的成本很高),账户间转账比特币的费用也很高,这很难让人们对这样的去中心化系统产生信心。这和我们所了解的货币发展史背道而驰。从历史上看,商业活动和交易只会越来越容易,越来越便宜。人类从贵金属货币走到纸币,再到信用卡和其它数字支付系统就是这样一个过程。数字货币爱好者们所热衷的不过是用划时代的技术发明了一个300年前的古老系统(注:笔者认为这里克鲁格曼的意思是他认为比特币系统的费用高,交易不方便,这种系统只不过类似300年前的金融系统)。
从克鲁格曼的这些观点来看,似乎他谈论的这些问题特别明显的是指某一种数字货币(比特币),但他可能还是认为所有的数字货币和区块链项目都有这些问题。对克鲁格曼关于数字货币太贵的观点,很多人并不认同,不认为数字货币的成本高昂是其与生俱来的特点,并且大批的开发者们正在努力研发新的共识机制和算法以降低成本,让数字货币的产生和交易不再消耗大量的资源。
另外,他认为可能在黑市交易以及偷税漏税方面比特币会发挥主要作用,但如果有一天人们关于区块链的憧憬破灭后,比特币就完蛋了。
在这篇文章的末了,他质问道:数字货币到底解决了什么问题?
这里他明显不知道某些区块链技术(比如恒星币)用于跨国转账交易能极大提高效率并降低交易费,也不了解智能合约给我们带来的巨变。
奥利弗·哈特是201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得主,因其在契约理论方面的巨大贡献被授予如此殊荣。哈特现在是区块链公司Prysm Group的资深顾问。在这家公司他主要提供在区块链协议和EDCC(智能合约)项目中如何设立激励机制和框架的建议。这和他专注的契约理论不谋而合。他将协助公司创建更好的智能合约。
在一次专访中他表示几乎所有的法律纠纷都和契约本身的缺陷有关。如果人们能订立更好的契约,由法律纠纷产生的代价将极大减少。同理,如果智能合约能更加智能,更加完备,将带来极大的价值。
哈特对智能合约以及区块链的观点和克鲁格曼简直南辕北辙。哈特也不是数字货币的爱好者,但他在Prysm的工作恰恰证明了区块链是有意义的,能解决大量问题。
另外哈特认为区块链将极大加速流程的自动化,在这个过程中,如何设立激励机制将是核心。
区块链激励机制所依赖的是奖励数字货币。诚实的矿工和交易验证者通过挖矿及验证交易得到数字货币的奖励。虽然目前看有些数字货币比较贵,但或许这未必就是问题。如果区块链能为线上和线下的交易及活动开创新的模式和机遇,这个所谓的“昂贵”代价也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