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监管趋严 法定数字货币或是大势所趋

在经历了主流数字货币疯狂上涨及ICO(首次代币发行)猖獗发行的2017年上半年野蛮生长期后,2017年9月4日,中国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正式开启了对ICO和数字货币的强监管时代。此后,全球各监管机构也相继收紧监管。但全球对于数字货币的定义不统一及监管无法协同的情况依旧显著。

在经历了主流数字货币疯狂上涨及ICO(首次代币发行)猖獗发行的2017年上半年野蛮生长期后,2017年9月4日,中国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正式开启了对ICO和数字货币的强监管时代。此后,全球各监管机构也相继收紧监管。但全球对于数字货币的定义不统一及监管无法协同的情况依旧显著。

与此同时,一些数字货币业内人士开始配合监管增加透明度,不少国家央行也开始研究央行法定数字货币(CBDC),希望为数字经济提供合法的主权数字货币。

全球数字货币监管趋严

对于数字货币,首当其冲的问题即在于,如何对其进行定义——是将其视为一种货币,还是一种资产,抑或是一种商品。伴随这一问题而来的更重要的问题则是,应如何看待比特币等主流数字货币,且如何对数字货币进行监管。

花旗中国相关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很多主流数字货币,例如比特币、以太坊、瑞波币等均没有法定的购买力,本身的内在价值也不大,它们的价格主要来自于持有者的相信和预期,因此不确定性比较大。国家支持是数字货币获得真正成功的正确途径。

上述人士表示,如果“数字货币”的购买力是由政府支持的,它就可以成为主流意义上的货币;如果“数字货币”的购买力来自于其本身的内在价值,它实际上是一种商品,或者说是虚拟商品;如果“数字货币”内在价值很少,其购买力主要来自于持有者的相信和预期,这时“数字货币”作为商品进行交易的合理性就会存在争议。

上述人士介绍称,对于私人“数字货币”网络,有些国家将其定义为虚拟商品或虚拟货币,有些允许其作为“私人货币”,有些认为其存在欺诈。中国、韩国主张私人“数字货币”的发行或交易不合法,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等国主张私人“数字货币”不违法但需要监管,日本、德国、印度、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主张私人“数字货币”合法并需要监管。

瑞银全球宏观政策分析师Joni Teves也以比特币为数字货币的代表,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比特币还不能被视为货币或有效资产类别。

他称,不论是作为一个可行的全球交易的支付方式,还是一个主流的资产类别,比特币目前都还太不稳定,太局限了。由于缺乏价格稳定性,比特币未达到被视为货币的标准。尽管比特币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交换媒介,但它还不是支付商品和服务的常用方式,技术方面(可扩展性)也限制了其处理交易量的能力,其能处理的交易量无法与现存支付系统同日而语。

“实际上,各国对于私人数字货币网络进行监管的态度是一致的,监管的重点是反洗钱、消费者保护、税收等。各国在政策上表现形式不同实际上反映的是私人数字货币网络在各国的发展状况。”上述花旗中国人士称,现在全球主流的货币都是法定货币,依靠政府的法令使其拥有者购买力,而且法定货币一般本身没有内在价值。历史上有一些货币是具有内在价值的商品,在商品交换中充当一般等价物,但这在今天已经不普遍了。

Joni Teves也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目前,全球主要国家在数字货币监管框架各不相同。

在欧盟层面,监管对象包括反洗钱指令(AMLD)范围内的托管钱包提供商品和虚拟货币兑换平台。此外,将数字货币转换为法定货币被视为是在提供服务,对之免征增值税,反之亦然。

在英国,来自数字货币的收入的可征税性取决于活动的类型和所涉及的各方。增值税仅适用于涉及数字货币兑换的商品和服务提供商。

美国没有直接的、全面的联邦层面对数字货币现货市场的监督,国家银行监管机构主要通过国家汇款法监督某些美国和外国的数字货币现货交易;数字货币的税收待遇与资本收益相同;采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来监控被用于反洗钱目的的转账;美国证监会(SEC)负责打击未注册的ICO项目。

日本的监管框架较为复杂:数字货币交换业务在修订“支付服务法”后受到监管,要求对企业及其客户的资金或数字货币进行分开管理。数字货币公司每年应保存的会计记录和报告要提交给日本金融服务厅(FSA),如果不符合某些条件或存在违规行为,FSA有权进行检查并强制要求其改进做法并取消注册或暂停营业长达六个月;根据“防止转移犯罪收益法”,公司需要检查客户身份,保存交易记录,并且必须向当局报告任何可疑交易;根据“所得税法”,数字货币的销售利润被视为杂项收入而非资本收益。

此外,据第一财经记者梳理,2018年4月11日,澳大利亚政府表示,位于澳大利亚的数字货币交易所(DCE)必须向澳大利亚注册,并符合政府的反洗钱/反恐融资合规和报告义务。

加拿大对于数字货币的监管政策比较明确,即认为数字不具备货币属性,而是一种证券。加拿大证券委员会于2017年8月发表的文件表示未来数字货币市场有必要按照证券法进行管理。

俄罗斯的数字货币监管较紧。9月16日,俄罗斯提出了数字货币监管草案的替代方案。不过,目前还没有计划为数字货币制定“单独”的税收框架。

新加坡监管层一方面主动降低数字货币市场准入门槛,另一方面则积极治理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数字货币。9月19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负责人表示,MAS将代币分为应用型代币,付款型代币以及证券型代币。MAS不打算监管应用型代币,但付款服务性条例草案将在本年年底制定,以使用付款型代币。证券型代币适用于现有的新加坡证券及期货法。

全球央行纷纷研究法定数字货币

那么,在全球监管整体趋严的背景下,数字货币的前景预期如何?

国际清算银行(BIS)近日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各类国家监管行动会对数字货币市场产生巨大影响。在各国央行发出数字货币或ICO相关的监管公告以及反洗钱(AML)、了解你的客户(KYC)等相关规定时,数字货币市场往往反应反应剧烈。

电话币(telcoin)首席执行官和联合创始人Claude Eguienta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数字货币领域真正的趋势不是已经发行的数字货币的美元价格,而是正在快速增长的创新。

电话币是全球第一家利用移动电信和区块链技术为亚洲无银行账户的人提供金融服务(如汇款)以促进金融包容性的加密货币公司。

Claude Eguienta称,监管也正是(数字货币)这一领域正在趋于成熟的一个指标,因为政府不会再浪费时间来监管过热发展,而是在鼓励创新的同时(事先)保护公民。“全球的强监管是积极的。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一直与很多监管机构密切合作,他们理解数字货币会存活,而监管者则会做好自己的工作,确保用户的使用安全。后者也应该成为区块链公司的关注重点。”

他并称,如果数字货币想要被广泛采用,透明度是关键。包括电话币在内的数字货币公司都必须密切关注监管方面的考虑和行业发展,并继续与监管机构合作以提供高度透明度。与此同时,他也向记者提出,增加公众和投资者教育,增强其对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等技术的运作方式以及为整个国际社会带来的潜在利益的理解和认识也是至关重要的。

他以电话币为例表示,金融服务和数字货币的结合为亚洲电信业的发展带来巨大潜力,不仅为电信公司带来了新的收入来源,也使其成为促进亚洲金融包容性的桥梁。

不过,他也坦言,数字货币今天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软件问题,可扩展性尚未解决。“许多相关团体正在研究如何扩大交易规模,以及如何提高采矿效率。这些问题至今仍然悬而未决,目前的提案不是尚未做好准备就是需要进行某种权衡妥协。虽然如此,我们有信心找到解决方案。”

上述花旗中国人士则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国家支持的数字货币是最有可能成功的。推进法定数字货币和监管私人“数字货币”网络其实是世界各国的共同趋势。主流意义的数字货币应该是以数字形式存在的法定货币,它需要具备货币的属性因此离不开国家的支持,它需要运用区块链等技术使其能够以数字形式流通。

“将来会有国家发行数字货币以弥补传统货币(特别是纸币)的缺点。私人”数字货币“网络的发展方向需要从脱离政府监管转变为解决经济中的现实问题。”其称,数字货币所依赖的技术和经济监管是不冲突的,它甚至可以促进监管科技的发展,实际上区块链等技术在经济监管方面已经有一些应用的试验了。

事实上,目前的确已经有多国开始致力于法定数字货币研究。

在今年稍早召开的国际电信联盟(ITU)法定数字货币焦点组第二次会议上,7位央行代表就展示所在国家银行的数字货币应用案例。

来自瑞典中央银行的Gabriela Guibourg讲述了eKrona这一数字货币项目,截至目前,该项目吸引了全球33家金融科技公司参与公开招标,最终将在2018年底之前确定解决方案。

菲律宾方面提出的ePiso项目由黎刹商业银行公司(RCBC)所研发。RCBC第一高级副总裁Margarita Lopez称,该项目借助了硅谷科技公司eCurrency提供的数字基金货币技术。这一项目得到菲律宾央行的支持并已在其监管框架下上线了数月。

美联储前董事会成员、现任美国财政部副部长萨拉·拉斯金(Sarah Raskin)议员称,央行法定数字货币最终将为数字货币进程中的创新和混乱带来稳定、信任和效率。

而在央行法定数字货币研究领域,中国央行可谓一马当先。

上述花旗中国人士告诉记者,中国央行为发行法定数字货币进行了充分的技术和理论储备,在实践方面比较谨慎,充分测试,先局部后推广。继基于区块链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测试成功以后,可能还会进行更多测试,条件成熟后适时推出法定数字货币。

国际电联法定数字货币焦点组第二次会议上,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副司长、中国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分享了中国人民银行当前对法定数字货币的双层架构设计及其详细功能。

姚前称,考虑在商业银行传统账户体系上,引入数字货币钱包属性,实现一个账户下既可以管理现有电子货币,也可以管理数字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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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监管趋严 法定数字货币或是大势所趋

星期四 2018-10-04 18:26:15

在经历了主流数字货币疯狂上涨及ICO(首次代币发行)猖獗发行的2017年上半年野蛮生长期后,2017年9月4日,中国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正式开启了对ICO和数字货币的强监管时代。此后,全球各监管机构也相继收紧监管。但全球对于数字货币的定义不统一及监管无法协同的情况依旧显著。

与此同时,一些数字货币业内人士开始配合监管增加透明度,不少国家央行也开始研究央行法定数字货币(CBDC),希望为数字经济提供合法的主权数字货币。

全球数字货币监管趋严

对于数字货币,首当其冲的问题即在于,如何对其进行定义——是将其视为一种货币,还是一种资产,抑或是一种商品。伴随这一问题而来的更重要的问题则是,应如何看待比特币等主流数字货币,且如何对数字货币进行监管。

花旗中国相关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很多主流数字货币,例如比特币、以太坊、瑞波币等均没有法定的购买力,本身的内在价值也不大,它们的价格主要来自于持有者的相信和预期,因此不确定性比较大。国家支持是数字货币获得真正成功的正确途径。

上述人士表示,如果“数字货币”的购买力是由政府支持的,它就可以成为主流意义上的货币;如果“数字货币”的购买力来自于其本身的内在价值,它实际上是一种商品,或者说是虚拟商品;如果“数字货币”内在价值很少,其购买力主要来自于持有者的相信和预期,这时“数字货币”作为商品进行交易的合理性就会存在争议。

上述人士介绍称,对于私人“数字货币”网络,有些国家将其定义为虚拟商品或虚拟货币,有些允许其作为“私人货币”,有些认为其存在欺诈。中国、韩国主张私人“数字货币”的发行或交易不合法,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等国主张私人“数字货币”不违法但需要监管,日本、德国、印度、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主张私人“数字货币”合法并需要监管。

瑞银全球宏观政策分析师Joni Teves也以比特币为数字货币的代表,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比特币还不能被视为货币或有效资产类别。

他称,不论是作为一个可行的全球交易的支付方式,还是一个主流的资产类别,比特币目前都还太不稳定,太局限了。由于缺乏价格稳定性,比特币未达到被视为货币的标准。尽管比特币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交换媒介,但它还不是支付商品和服务的常用方式,技术方面(可扩展性)也限制了其处理交易量的能力,其能处理的交易量无法与现存支付系统同日而语。

“实际上,各国对于私人数字货币网络进行监管的态度是一致的,监管的重点是反洗钱、消费者保护、税收等。各国在政策上表现形式不同实际上反映的是私人数字货币网络在各国的发展状况。”上述花旗中国人士称,现在全球主流的货币都是法定货币,依靠政府的法令使其拥有者购买力,而且法定货币一般本身没有内在价值。历史上有一些货币是具有内在价值的商品,在商品交换中充当一般等价物,但这在今天已经不普遍了。

Joni Teves也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目前,全球主要国家在数字货币监管框架各不相同。

在欧盟层面,监管对象包括反洗钱指令(AMLD)范围内的托管钱包提供商品和虚拟货币兑换平台。此外,将数字货币转换为法定货币被视为是在提供服务,对之免征增值税,反之亦然。

在英国,来自数字货币的收入的可征税性取决于活动的类型和所涉及的各方。增值税仅适用于涉及数字货币兑换的商品和服务提供商。

美国没有直接的、全面的联邦层面对数字货币现货市场的监督,国家银行监管机构主要通过国家汇款法监督某些美国和外国的数字货币现货交易;数字货币的税收待遇与资本收益相同;采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来监控被用于反洗钱目的的转账;美国证监会(SEC)负责打击未注册的ICO项目。

日本的监管框架较为复杂:数字货币交换业务在修订“支付服务法”后受到监管,要求对企业及其客户的资金或数字货币进行分开管理。数字货币公司每年应保存的会计记录和报告要提交给日本金融服务厅(FSA),如果不符合某些条件或存在违规行为,FSA有权进行检查并强制要求其改进做法并取消注册或暂停营业长达六个月;根据“防止转移犯罪收益法”,公司需要检查客户身份,保存交易记录,并且必须向当局报告任何可疑交易;根据“所得税法”,数字货币的销售利润被视为杂项收入而非资本收益。

此外,据第一财经记者梳理,2018年4月11日,澳大利亚政府表示,位于澳大利亚的数字货币交易所(DCE)必须向澳大利亚注册,并符合政府的反洗钱/反恐融资合规和报告义务。

加拿大对于数字货币的监管政策比较明确,即认为数字不具备货币属性,而是一种证券。加拿大证券委员会于2017年8月发表的文件表示未来数字货币市场有必要按照证券法进行管理。

俄罗斯的数字货币监管较紧。9月16日,俄罗斯提出了数字货币监管草案的替代方案。不过,目前还没有计划为数字货币制定“单独”的税收框架。

新加坡监管层一方面主动降低数字货币市场准入门槛,另一方面则积极治理不符合监管要求的数字货币。9月19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负责人表示,MAS将代币分为应用型代币,付款型代币以及证券型代币。MAS不打算监管应用型代币,但付款服务性条例草案将在本年年底制定,以使用付款型代币。证券型代币适用于现有的新加坡证券及期货法。

全球央行纷纷研究法定数字货币

那么,在全球监管整体趋严的背景下,数字货币的前景预期如何?

国际清算银行(BIS)近日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各类国家监管行动会对数字货币市场产生巨大影响。在各国央行发出数字货币或ICO相关的监管公告以及反洗钱(AML)、了解你的客户(KYC)等相关规定时,数字货币市场往往反应反应剧烈。

电话币(telcoin)首席执行官和联合创始人Claude Eguienta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数字货币领域真正的趋势不是已经发行的数字货币的美元价格,而是正在快速增长的创新。

电话币是全球第一家利用移动电信和区块链技术为亚洲无银行账户的人提供金融服务(如汇款)以促进金融包容性的加密货币公司。

Claude Eguienta称,监管也正是(数字货币)这一领域正在趋于成熟的一个指标,因为政府不会再浪费时间来监管过热发展,而是在鼓励创新的同时(事先)保护公民。“全球的强监管是积极的。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一直与很多监管机构密切合作,他们理解数字货币会存活,而监管者则会做好自己的工作,确保用户的使用安全。后者也应该成为区块链公司的关注重点。”

他并称,如果数字货币想要被广泛采用,透明度是关键。包括电话币在内的数字货币公司都必须密切关注监管方面的考虑和行业发展,并继续与监管机构合作以提供高度透明度。与此同时,他也向记者提出,增加公众和投资者教育,增强其对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等技术的运作方式以及为整个国际社会带来的潜在利益的理解和认识也是至关重要的。

他以电话币为例表示,金融服务和数字货币的结合为亚洲电信业的发展带来巨大潜力,不仅为电信公司带来了新的收入来源,也使其成为促进亚洲金融包容性的桥梁。

不过,他也坦言,数字货币今天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软件问题,可扩展性尚未解决。“许多相关团体正在研究如何扩大交易规模,以及如何提高采矿效率。这些问题至今仍然悬而未决,目前的提案不是尚未做好准备就是需要进行某种权衡妥协。虽然如此,我们有信心找到解决方案。”

上述花旗中国人士则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国家支持的数字货币是最有可能成功的。推进法定数字货币和监管私人“数字货币”网络其实是世界各国的共同趋势。主流意义的数字货币应该是以数字形式存在的法定货币,它需要具备货币的属性因此离不开国家的支持,它需要运用区块链等技术使其能够以数字形式流通。

“将来会有国家发行数字货币以弥补传统货币(特别是纸币)的缺点。私人”数字货币“网络的发展方向需要从脱离政府监管转变为解决经济中的现实问题。”其称,数字货币所依赖的技术和经济监管是不冲突的,它甚至可以促进监管科技的发展,实际上区块链等技术在经济监管方面已经有一些应用的试验了。

事实上,目前的确已经有多国开始致力于法定数字货币研究。

在今年稍早召开的国际电信联盟(ITU)法定数字货币焦点组第二次会议上,7位央行代表就展示所在国家银行的数字货币应用案例。

来自瑞典中央银行的Gabriela Guibourg讲述了eKrona这一数字货币项目,截至目前,该项目吸引了全球33家金融科技公司参与公开招标,最终将在2018年底之前确定解决方案。

菲律宾方面提出的ePiso项目由黎刹商业银行公司(RCBC)所研发。RCBC第一高级副总裁Margarita Lopez称,该项目借助了硅谷科技公司eCurrency提供的数字基金货币技术。这一项目得到菲律宾央行的支持并已在其监管框架下上线了数月。

美联储前董事会成员、现任美国财政部副部长萨拉·拉斯金(Sarah Raskin)议员称,央行法定数字货币最终将为数字货币进程中的创新和混乱带来稳定、信任和效率。

而在央行法定数字货币研究领域,中国央行可谓一马当先。

上述花旗中国人士告诉记者,中国央行为发行法定数字货币进行了充分的技术和理论储备,在实践方面比较谨慎,充分测试,先局部后推广。继基于区块链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测试成功以后,可能还会进行更多测试,条件成熟后适时推出法定数字货币。

国际电联法定数字货币焦点组第二次会议上,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副司长、中国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分享了中国人民银行当前对法定数字货币的双层架构设计及其详细功能。

姚前称,考虑在商业银行传统账户体系上,引入数字货币钱包属性,实现一个账户下既可以管理现有电子货币,也可以管理数字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