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大通被立案调查:一季度区块链技术投入不足20万
昨日晚间,深大通披露了公司及实控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告。公告显示,此次被立案调查起因深大通及实际控制人在证监会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未予配合,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
值得关注的是,深大通目前正处于监管问询中。5月22日下午,深大通发布公告披露了监管下发的关注函,深交所关注到深大通近期多次发布涉及工业大麻及相关领域的公告,且均与不同对手方进行合作,对此提出5个主要问题,要求深大通对以上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重点关注了深大通在工业大麻业务中多次提到的“区块链技术优势”。
事实上,关于工业大麻和区块链的关注函,深大通已不是第一次收到,上个月监管也曾在关注函中对深大通所称“区块链技术优势”产生过疑问。
截至记者发稿,深大通尚未对此予以回复。不过记者注意到,深大通曾在公告中透露区块链技术投入情况,其中今年一季度投入不足20万元。这个数目与深大通今年动辄亿元的项目投资金额相比显得过于单薄。
多次自夸区块链技术优势
5月22日下午,深大通发布公告披露了监管下发的关注函,此封监管函已是最近10天深大通披露的第三封函件。关注函中重点关注了深大通与汉麻集团的工业大麻合作,其余两封分别涉及深大通年报财务数据和基金投资等情况。
5月21日,深大通发布公告称与汉麻集团拟共同成立合资公司,主要投资方向为:区块链在工业大麻全产业链中的溯源应用,CBD提取工厂建设落地、工业大麻种植,工业大麻的全产业链整合及拓展,大麻基生物制药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及境内外销售。
深大通表示,本次对外投资是综合考虑公司在区块链方面的研发优势,汉麻集团成熟的种植、生产、技术和应用方面的优势,进一步落实公司前期在工业大麻领域的准备工作,加快深大通在工业大麻产业的投资落地。
此次深交所询问深大通是否具备从事工业大麻业务的技术力量:“公司近期多次发布涉及工业大麻及相关领域的公告,且均与不同对手方进行合作,请说明公司是否真正具备工业大麻业务相关的技术储备及相应开展条件,是否不存在利用工业大麻炒作概念的情形”。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据此前公告,深大通工业大麻业务相关技术优势正是区块链技术。
公司多次在涉及工业大麻业务的公告中表示自己的区块链技术有着一定的优势。据深大通5月21日发布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中表示,“截止目前,公司加快推进区块链在工业大麻领域的溯源系统建设和研发落地,进一步加速CBD提取工厂的建设和投产,以及产业链完善等工作。鉴于公司长期看好工业大麻产业的广阔前景并已开展具体产业布局工作,且公司在区块链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方面有着丰富的技术积淀和经验”。
更早之前,在4月18日深大通发布的《关于建立大通-新麻合伙企业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中,深大通与天益新麻合作中也用过类似的表述:“在区块链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方面有着丰富的技术积淀和经验”。
联系来看,就监管关心的,到底深大通是否具备工业大麻业务相关的区块链技术储备,是否存在炒作工业大麻概念的情形?截至发稿时,深大通并未回复。
曾收“工业大麻”关注函
记者观察到,这并不是监管第一次关注深大通的“工业大麻”业务,一个月前深大通曾因与企业合作工业大麻业务而被下发了关注函。
4月18日,深大通发布公告,披露拟与天益新麻共同成立大通-新麻有限合伙企业。随后,深交所下发关注函,问询了深大通的区块链技术:针对深大通在合作公告中介绍公司信息时并未提及主业,而是强调“在区块链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方面有着丰富的技术积淀和经验”,要求其作出解释。
4月23日,深大通回复了相关问题,披露了自2018年6月份起至今年4月份,深大通区块链布局“大通可信联盟链”的开发流程及取得的成果,据悉,“大通可信联盟链”是深大通与北京邮电大学合作开发的一款基于区块链的广告交易平台。“大通可信联盟链”将深大通传统的广告业务与区块链技术进行整合,是一个智能、可信、开放的数字广告生态,是区块链技术在数字传媒领域的创新应用。深大通表示:“区块链技术应用,更多的是用以解决行业痛点问题,对于防止数据篡改、虚假流量、广告欺诈以及数据可追溯方面将产生积极作用”。
而对于为何涉足工业大麻业务,深大通在公告中明确表示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我公司在区块链方面的技术优势”。
可见,深大通目前的区块链应用主要在广告行业。对于如何参与工业大麻业务,深大通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将以广告传媒主业以及目前已经拥有的区块链技术与经验作为合作的切入点,为合作项目在区块链平台的运营提供技术支持,并为合作项目后续推广提供营销支持。并表示,目前尚无关于工业大麻种植、加工等环节的专业人员,“和天益新麻的合作主要基于公司可提供的区块链方面的技术支持以及资金支持”。
至于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到未知的工业大麻领域,到底是否能真正推动业务发展,还有待市场检验。
记者注意到,深大通在公告中曾透露出区块链业务的投资情况。
深大通表示,“截至目前(即4月23日),公司在围绕利用区块链技术方面的投入累计达411.3万元,其中2018年投入391.5万元,2019年一季度投入19.8万元”。
深大通认为,目前公司在大通链的应用方面尚未产生相关收入,因其社会效果显著大于经济效益,未来能否盈利尚存在不确定性。
联系到上述深大通对外的两次工业大麻合作,一次是与天益新麻成立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合伙企业,另一次是与汉麻集团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的合资公司,明确出资6000万元,持股60%。深大通在区块链中目前的实际投资额,在公司投资的总构成中占比并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