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大陆原90后售后人员诈骗获刑4年半,曾因受贿罪被判7个月
和讯网消息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决比特大陆公司原售后人员罗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陈某等4人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4.3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4月至6月期间,罗某某利用其原担任比特大陆公司售后人员所获取的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通过虚构低价出售比特币挖矿机、苹果电子产品及虚构显卡翻新业务的方式,骗取陈某等4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4.3万元。
2018年6月13日,被告人罗某某在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58幢被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民警抓获。
刑事判决书显示,罗某某1990年6月8日出生于福建省三明市,大专文化,无业,户籍地及住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于2016年8月被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8年6月14日被马鞍山市公安局雨山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18日,经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并于同日由马鞍山市公安局雨山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马鞍山市看守所。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认为,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43176.6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罗某某多次实施诈骗,诈骗数额巨大,且案发后也未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其社会危害性较大,对其辩护人提出的罗某某主观恶性较小,请求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罗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对其依法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