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美国相继出台政策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合规落地

2018年11月1日,香港证监会发布一系列声明,并推出针对监管沙盒;半个月后,11月16日,美国证监会也推出声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

香港、美国相继出台政策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合规落地

2018年11月1日,香港证监会发布一系列声明,并推出针对监管沙盒;

半个月后,11月16日,美国证监会也推出声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

去年年底,伦敦证券交易所主管公开发表演讲,希望各国央行发行自己的法定数字货币。

美国纽约、香港伦敦、中国香港,这三个地区是全球最大的三个金融中心,它们纷纷出台与数字资产相关的监管规定。

这意味着,区块链技术正在全球金融领域合规落地。

未来,区块链进入金融市场的步伐会加快,全球其他地区也将陆续跟上,推出适合本地的监管法规。

目前,从香港和纽约推出的声明来看,它们都希望把数字资产纳入证券范围,进行合规监管。

此外,由于技术或其他原因,还有部分类别的数字资产不能纳入监管,但相关政府部门也正在加紧研究。

下面,我们主要来对比分析一下美国和香港以及中国央行未来的监管方向。

香港、美国相继出台政策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合规落地

香港接受数字货币和交易所

总结成一句话:香港会推出监管沙盒,对于通过监管沙盒观察的平台运营方,未来可能会发出牌照。

“监管沙盒”就是一个“安全空间”,在这个安全空间内,金融科技企业可以测试其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而不用在相关活动碰到问题时立即受到监管规则的约束。

也就是说,只要在沙盒内,创新型企业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不需要受到原本的法律规范的限制。

所以,香港地区这次发布声明的姿态是“允许试错”。并且也相当于承认接受数字货币和交易所。

在监管沙盒阶段,证监会有关部门会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一起,共同探索它们是否应当受到规管,以及如何监管。

这意味着那些愿意依法依规开展业务的虚拟资产交易所,有了一条通往合规的途径。

而那些不愿意参加监管沙盒的交易所,可能会被区别对待。

尽管现在来看《虚拟资管新规》还带有一些试验和探索性质,但其中对交易所提出的核心原则和条款准则,已经描绘出了基本完整的内控制度和合规方向。

香港把监管的主要对象分为三类:

  • 第一类是想在香港做虚拟货币或者区块链相关的产品分销的;

  • 第二类是想进行虚拟资产管理和基金发行的;

  • 第三类则是数字资产交易所。

第一类对象必须申请香港1号牌照;

第二类对象必须申请9号牌照;

而第3类就要进入监管沙盒。

这里提到的“1号牌照”和“9号牌照”是香港证监会下的1~12号金融牌照体系的标准牌照,分别用于各类证券类交易业务。

“1号牌照”主要涉及为客户提供股票及股票期权的买卖或经纪服务;为客户买卖债券;为客户买入或沽出互惠基金及单位信托基金配售及包销证券。

“9号牌照”主要涉及以全权委托形式为客户管理证券或期货合约投资组合;以全权委托形式管理基金。

简单说,“1号牌照”掌管证券交易,“9号牌照”掌管资产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鉴于区块链的无国界性,虚拟货币交易须考虑全球风险而不仅仅是香港的法规。

对于希望从事STO或者在某些敏感司法区域有业务单元的虚拟货币交易所而言,更应该从全球的角度进一步审视自己的业务合规风险。

香港、美国相继出台政策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合规落地

美国把数字资产归纳为证券

11月16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了一份声明,叫《数字资产证券发行与交易声明》。

这份声明最核心的内容就是要把所有的数字资产,统统纳入证券法的监管范围。相应的,监管手段和方式也有所微调。

而对于那些无法纳入证券法的数字资产,直接给予处罚或者给予整改的机会。

那么怎样的数字资产才能被纳入证券法呢?广义上来说,证券指的是任何涉及利润分配的投资合约,比如:包括股票、股权、债券、债权等等。

这份声明还特别指出,“证券”的定义并不因为存在的形式不同而发生改变,也就是说无论是纸质、电子化形式、还是以数字资产、分布式记账形式,都定义为证券,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方式来判别。

我们也可以这样来理解证券:比如你把钱给一个机构,这个机构就会给你一份权益,而这份权益就是任何形式的证券,但如果是数字资产,普通老百姓就很难辨别这种证券的真假,现在就要把这种数字资产合法化,来保障投资人的利益。

此外,除了判断是否属于“证券”以外,还列出了三个重要的原则:

  • 第一:只要涉及向美国公民销售证券或提供相关服务,即受监管;

  • 第二:去中心化组织亦可以成为证券发行或相关服务主体,并受监管;

  • 第三:以法定货币或数字资产形式销售证券或提供相关服务,并不影响监管效力。

这三条原则想要透露的意义是:除了源头以外,证券流通的每个环节以及流通过程中的每种形式都会受监管,并且给出了数字资产证券相关交易所、经纪人、经销商的界定标准。

美国监管的出台,意味着区块链技术进入金融领域被正式承认了,有了标准,也有了入场的门槛。

香港、美国相继出台政策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合规落地

央行允许私人机构参与,但要有监管

前央行行长周小川在财新论坛上说,央行3-4年前成立了数字金融研究所,但是没有办法确保研究的方案是最优的,所以要设置一种多渠道研发,相互竞争的体制。

如果非要选取一种可控的方式,比如英格兰银行采取的砂箱方法,但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小型市场。不适合中国这种国情复杂的大国。

周小川还强调,私人部门在参与基础设施时,一定要具备公共精神,而不是过多的为私人谋利益。要培养公共精神,审核具有公共精神的人可以建设公共基础设施。

可以看出,央行较早就在数字资产领域展开了研究,但由于国情复杂,处理不当,可能会引起中国整个金融体系的动荡,要想在短时间推出适用的监管办法比较困难。

所以,目前来说,还是采取了严格监管、一刀切的态度。

不过,国内的移动支付技术早已领先全球,未来迎合新型电子货币和电子支付,这是一个优势。

总之,经过了一段时间的野蛮生长,区块链技术逐渐会在金融领域得到合规监管。未来,未来的挑战和机会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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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美国相继出台政策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合规落地

星期四 2018-11-22 20:27:30

香港、美国相继出台政策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合规落地

2018年11月1日,香港证监会发布一系列声明,并推出针对监管沙盒;

半个月后,11月16日,美国证监会也推出声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

去年年底,伦敦证券交易所主管公开发表演讲,希望各国央行发行自己的法定数字货币。

美国纽约、香港伦敦、中国香港,这三个地区是全球最大的三个金融中心,它们纷纷出台与数字资产相关的监管规定。

这意味着,区块链技术正在全球金融领域合规落地。

未来,区块链进入金融市场的步伐会加快,全球其他地区也将陆续跟上,推出适合本地的监管法规。

目前,从香港和纽约推出的声明来看,它们都希望把数字资产纳入证券范围,进行合规监管。

此外,由于技术或其他原因,还有部分类别的数字资产不能纳入监管,但相关政府部门也正在加紧研究。

下面,我们主要来对比分析一下美国和香港以及中国央行未来的监管方向。

香港、美国相继出台政策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合规落地

香港接受数字货币和交易所

总结成一句话:香港会推出监管沙盒,对于通过监管沙盒观察的平台运营方,未来可能会发出牌照。

“监管沙盒”就是一个“安全空间”,在这个安全空间内,金融科技企业可以测试其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而不用在相关活动碰到问题时立即受到监管规则的约束。

也就是说,只要在沙盒内,创新型企业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不需要受到原本的法律规范的限制。

所以,香港地区这次发布声明的姿态是“允许试错”。并且也相当于承认接受数字货币和交易所。

在监管沙盒阶段,证监会有关部门会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一起,共同探索它们是否应当受到规管,以及如何监管。

这意味着那些愿意依法依规开展业务的虚拟资产交易所,有了一条通往合规的途径。

而那些不愿意参加监管沙盒的交易所,可能会被区别对待。

尽管现在来看《虚拟资管新规》还带有一些试验和探索性质,但其中对交易所提出的核心原则和条款准则,已经描绘出了基本完整的内控制度和合规方向。

香港把监管的主要对象分为三类:

  • 第一类是想在香港做虚拟货币或者区块链相关的产品分销的;

  • 第二类是想进行虚拟资产管理和基金发行的;

  • 第三类则是数字资产交易所。

第一类对象必须申请香港1号牌照;

第二类对象必须申请9号牌照;

而第3类就要进入监管沙盒。

这里提到的“1号牌照”和“9号牌照”是香港证监会下的1~12号金融牌照体系的标准牌照,分别用于各类证券类交易业务。

“1号牌照”主要涉及为客户提供股票及股票期权的买卖或经纪服务;为客户买卖债券;为客户买入或沽出互惠基金及单位信托基金配售及包销证券。

“9号牌照”主要涉及以全权委托形式为客户管理证券或期货合约投资组合;以全权委托形式管理基金。

简单说,“1号牌照”掌管证券交易,“9号牌照”掌管资产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鉴于区块链的无国界性,虚拟货币交易须考虑全球风险而不仅仅是香港的法规。

对于希望从事STO或者在某些敏感司法区域有业务单元的虚拟货币交易所而言,更应该从全球的角度进一步审视自己的业务合规风险。

香港、美国相继出台政策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合规落地

美国把数字资产归纳为证券

11月16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了一份声明,叫《数字资产证券发行与交易声明》。

这份声明最核心的内容就是要把所有的数字资产,统统纳入证券法的监管范围。相应的,监管手段和方式也有所微调。

而对于那些无法纳入证券法的数字资产,直接给予处罚或者给予整改的机会。

那么怎样的数字资产才能被纳入证券法呢?广义上来说,证券指的是任何涉及利润分配的投资合约,比如:包括股票、股权、债券、债权等等。

这份声明还特别指出,“证券”的定义并不因为存在的形式不同而发生改变,也就是说无论是纸质、电子化形式、还是以数字资产、分布式记账形式,都定义为证券,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方式来判别。

我们也可以这样来理解证券:比如你把钱给一个机构,这个机构就会给你一份权益,而这份权益就是任何形式的证券,但如果是数字资产,普通老百姓就很难辨别这种证券的真假,现在就要把这种数字资产合法化,来保障投资人的利益。

此外,除了判断是否属于“证券”以外,还列出了三个重要的原则:

  • 第一:只要涉及向美国公民销售证券或提供相关服务,即受监管;

  • 第二:去中心化组织亦可以成为证券发行或相关服务主体,并受监管;

  • 第三:以法定货币或数字资产形式销售证券或提供相关服务,并不影响监管效力。

这三条原则想要透露的意义是:除了源头以外,证券流通的每个环节以及流通过程中的每种形式都会受监管,并且给出了数字资产证券相关交易所、经纪人、经销商的界定标准。

美国监管的出台,意味着区块链技术进入金融领域被正式承认了,有了标准,也有了入场的门槛。

香港、美国相继出台政策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合规落地

央行允许私人机构参与,但要有监管

前央行行长周小川在财新论坛上说,央行3-4年前成立了数字金融研究所,但是没有办法确保研究的方案是最优的,所以要设置一种多渠道研发,相互竞争的体制。

如果非要选取一种可控的方式,比如英格兰银行采取的砂箱方法,但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小型市场。不适合中国这种国情复杂的大国。

周小川还强调,私人部门在参与基础设施时,一定要具备公共精神,而不是过多的为私人谋利益。要培养公共精神,审核具有公共精神的人可以建设公共基础设施。

可以看出,央行较早就在数字资产领域展开了研究,但由于国情复杂,处理不当,可能会引起中国整个金融体系的动荡,要想在短时间推出适用的监管办法比较困难。

所以,目前来说,还是采取了严格监管、一刀切的态度。

不过,国内的移动支付技术早已领先全球,未来迎合新型电子货币和电子支付,这是一个优势。

总之,经过了一段时间的野蛮生长,区块链技术逐渐会在金融领域得到合规监管。未来,未来的挑战和机会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