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MO郭强:对通证经济DAC新物种的思考及币改实践

所谓“币改”,其实就是将信息互联网无法解决的问题,通过通证经济学原理进行重构,通过自组织制度激励设计等,在DAPP实现价值流通,从而实现应用落地。

本文BUMO联合创始人郭强做客TokenX社区“Token资本论”栏目的分享整理而成。感谢以下社区成员的协作整理和编辑工作。

范鹏远:游戏改变人生,游戏化产品设计

宋城:区块链前行者,通证探索者

魏欣:四大审计汪

BUMO郭强:对通证经济DAC新物种的思考及币改实践

时间:7月13日 20:00

地点:TokenX社区各区块微信群同步直播

精彩观点导读:

1、区块链是一个全新的事物,我们需要用“范式转移”去思考这场生产关系革命,用新的名词定义和背后的逻辑去思考它。

2、DAC(分布式自治组织)新物种,通过一系列公开公正的原则,可以在无人干预的情况之下,实现组织的自运行,并且它背后的这些规则、软件、代码都必须是公开的。

3、区块链3.0时代,一个成功的项目应该有完善的基础设施、良好的激励机制定义和DAC生态的激活。

4、所谓“币改”,其实就是将信息互联网无法解决的问题,通过通证经济学原理进行重构,通过自组织制度激励设计,通过应用场景的数据确权形成社群价值共识,在DAPP实现价值流通,从而实现应用落地。

5、最适合用区块链DAC这种组织方式去解决的项目和场景包括一些已经形成数字资产的项目,一些粘性很高的社区型互联网项目,或者互联网渗透率很低的传统行业项目,以及分享经济领域。

01

范式转移:区块链是一场生产关系革命

BUMO郭强:对通证经济DAC新物种的思考及币改实践

先介绍一下我自己,我是12年开始做风险投资的,我们的第一支一期基金是发改委的第一批战略新兴产业基金,叫亦庄互联,当时的主要方向是投资技术类的早期项目,2015年的时候,非常有幸投资了布比科技。接下来我会讲到我和它的一些关系,这个一期基金现在已经投完,进入到二期基金普丰创投,LP包括前海母基金、国投创合、中关村创投、清控等。

那么,作为一个古典投资人,我在这两期基金的运作当中,对于区块链的本质及价值也经历了一个认知迭代的过程,在今年的春节之后,我正式All in区块链。下面我会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思想转变过程及我的思考。我其实是13、14年开始研究区块链的, 但是直到2017年才开始逐渐看明白,这促使我反思为什么当时没有看得那么深。

回顾互联网的发展历史,我们会发现,在1999年的时候,先后出现了雅虎、新浪等新闻门户,在当时,我们是无法预测二十年后会出现微信这样奇妙的事物的,虽然当时TCP/IP这些底层协议已经为这些技术的发展做好了准备,但我们是没法看到这些上层应用未来的发展。

所以,我更愿意用一些范式转移来思考区块链这场生产关系革命。“范式转移”就是要用新的名词定义和背后的逻辑去思考问题,而不是以现有的名词和逻辑来看。比如汽车刚出来的时候,当时的人们把它叫做“喷火的马”、“四个轮子的铁马”,但实际上,汽车就是汽车,它有自己的内涵。

那么,我们认识区块链的逻辑也是一样的。区块链是一个全新的事物,我们怎么能发现这个新物种,怎么用这个新物种,怎么把它作为工具去解决过去人类社会或我们经济生活中解决不了的问题,怎么去驾驭这个新事物,我会分享这方面的思考。

区块链的小高潮是从13、14年开始的,随着比特币的价格带来的社会关注,它背后的技术逻辑也逐渐被主流社会所认可,无论是美国的VC还是中国的VC都看到了这个技术的发展前景,所以,那会儿包括我们,开始投资区块链这个赛道。

历史的发展其实都有它的必然性,按照马列主义原理,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带来新的生产关系变革。那么,区块链技术的到来,让我们重新来思考,在数字世界中我们要建立怎样的一种生产关系。

最早从理论上提出把区块链技术本身、也就是链和Token有机结合的是加密经济学。它从博弈论的角度,认为区块链是在设计一个全新的经济体。

道格拉斯·诺斯在他的《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讲到,西方世界、也就是我们所熟悉的现代社会的兴起是基于三个原则,产权、现代民族国家和意识形态。我认为这个理论可以非常好地解释区块链产生的这个新物种DAC。

02

区块链带来DAC分布式自治组织新物种

BUMO郭强:对通证经济DAC新物种的思考及币改实践

区块链的新物种就是DAC,全称是Distributed Autonomous Company,翻译过来就叫“分布式自治组织机构”,它通过一系列公开公正的原则,在无人干预和管理的情况下可以实现组织的自主运行,并且,它背后的这些规则、应用软件、代码都必须是公开的。

有人可能更看重区块链的链的属性、技术属性或者币的属性。但是从经济学的角度,从诺斯理论的角度,我们更应该看重它作为一个新物种。人类社会产生的各种机构组织都是为了实现人与人之间的交互,如果我们有一个可以不依赖个人意志为转移的、纯粹客观的、自动化运行的组织,也许我们之前在中心化组织中因为人为干预所产生的一些问题可能能够得到解决。

DAC 首先通过区块链形成一个非常客观和理性的信仰,在区块链上记录的所有东西都不可篡改。然后,通过 Token 去进行制度设计,借助这种制度设计,产生类似于国家的组织形态,其动员能力和整体协作范围都得以极大提升。再通过意识形态让一群有相同价值观的人形成社群和共识,进行方向一致的共同行动。最后,再有一个 DAPP 去做业务逻辑呈现,这样,用户就可以通过使用 DAPP 去参与到这个 DAC 中。

让我们回过头来看比特币,比特币其实就是一个典型的 DAC。当年中本聪希望把比特币做成电子现金,为此,他设计了一个分布式账本,基于密码学的共识机制建立记账的基础。为了防止作弊、保证数据的一致性,他天才地创造了POW挖矿工作量证明机制。经过9年的时间,终于从2017年开始对传统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影响。

它所形成的这个全新的生态,虽然跟当年的白皮书设想的还是有区别,但终于促成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真正的非主观的自治组织,这绝对是一个新物种。

从软件进化的角度,我们也可以看出这样一个清晰的变化。从有计算机开始,软件、应用程序都是跑在操作系统之上,过去软件要用光盘,现在是下载APP到手机上,这属于IT时代的软件形式。

到了互联网时代,像微信这种应用,它的功能可能一个优秀的程序员花一两天时间就能写出来,但它的真正价值在于拥有巨大的用户群,通过用户群的运营获得巨大的网络价值,互联网时代,网络价值等于网络节点数的平方。

区块链时代又发生了新的变化,区块链的网络中增加了经济激励,一些金融学的原理逐渐渗透到了软件的使用过程中,同时也形成了跟互联网社区类似、又不是传统互联网社区的概念。

从比特币的发展历程来看,一个DAC的发展,就跟互联网的应用一样,同样需要运营。一个DAC就像一个生物体,事先需要在白皮书中定义愿景,再到实际运行中形成巨大的用户群,这期间也像挖矿一样需要冷启动。

区块链的行业也经历了这样的变化。2015年之后,整个行业划分成链圈和币圈。但是,到了2017年之后,这种提法已经不复存在。现在,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怎么把区块链这个新物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价值实现出来,这就需要通证经济和“币改”。

到了区块链3.0时代,一个成功的项目应该能够完整地激活DAC,让它能够支撑各种应场景的落地。这要求:第一,它必须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无论是性能还是效率;第二,需要把激励机制定义得非常友好完善,现在的智能合约机制存在着安全性等重大问题,人们很难自由地按照现实社会的逻辑起草合约。

第三,最重要的是,现在一个DAC的启动是不受约束的,比特币、以太坊等项目也是直到最后才发现出现混乱局面,所以,需要有一个好的激励机制的存在,让生态能够得到完整激活,这是一个项目成功至关重要的因素,否则就会产生核武器级别的伤害力。而要运用好这股能量,需要有一些新的技术和想法。

一个新一代的区块链底层公链重要的作用就是帮助项目用好通证经济,但在以太坊我看不到这种可能性。我们来看一下通证经济的激励机制模型,我个人认为ICO不该用于募资,而是应该用于启动一个DAC。我们的交易所实际上跟华尔街是一样的,投资人的价值就在于价格发现,他们制造流动性和对Token进行定价。

当一个Token在交易所被定价之后,它的激励机制就被激活,可以以数据确权的方式去形成一个DAC。这个Token跟以前不一样,不是一个简单的证券。传统的证券可以被看作是一个模拟系统,财报是这个证券及其背后公司的真正价值的一个重要依据,但财报是人写的,虽然有审计公司和律师的信誉背书,所以实际上它反映价值是不直接的。Token则不一样,Token可以在DAPP中直接使用,它会对价格产生真正的影响。

03

首个“币改”示范项目BIZKEY用DAC打造小微商圈生态

BUMO郭强:对通证经济DAC新物种的思考及币改实践

通证经济所塑造的价值互联网,跟www所塑造的信息互联网是非常不一样的。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们知道信息互联网标准的商业模型是双边网络,一边提供免费的服务以获得大量的用户群,另一边从巨大的用户群中通过广告、电商、付费等方式进行价值转换,有个转化率的问题。互联网时代,如果转化率不够,用户基数不够,显然运营数据就不会好。

区块链则完全不一样,价值互联网不需要这样的模式和结构,流量的要求并不是特别高,它最重要的形成DAC。DAC的形成必须得通过一种激励机制去形成价值的共识,然后通过这个共识去激活DAC,DAPP可以做很多这样的工作。举一个我们最近做的案例跟大家分享这个过程到底是怎么样实现的。

BIZKEY这个案例是元道老师主导的“币改”试验第一个示范项目,它就是完全按照DAC的逻辑去打造的。它的背后是考拉先生,考拉先生用过去四年的时间希望打造一个新零售的小微零售生态。

我们知道,按照互联网流量的玩法,分享经济的模型主要通过补贴运营的方式获得用户。但是,当涉及到实体经济、涉及到具体落地的实体店的时候,我们发现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就不太灵了。

因为对于一个实体店来说,传统IT和应用带给它的价值不像带给一个大企业的那么明显。反过来看,这些实体店对线上的流量也不是非常在意,因为对于这些做小买卖的商家来说,线上流量的成本还是过于昂贵。

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用互联网的商业逻辑,很难把这些商家聚集在一起产生数据聚合的效应,比如应用人工智能、做大数据的挖掘,或者改进这些店的食品安全、供应链的效率等。

那么,怎么在新零售行业进行变革?BIZKEY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案例,BUMO和BIZKEY的做法是通过数据确权的方式打造了一个小微商圈的DAC自组织生态,把这些小微企业的数据组织起来,形成大的数据平台。

具体做法是通过智能POS机刷卡,将交易数据记录在区块链上,然后通过“交易即挖矿”的方式,社区会对这个商家发放Token奖励。这时候,商家参与的动力来自于,一方面能卖东西赚钱,另一方面还能获得DAC的权益。

这个Token将来可用于利用数据的服务,比如做供应链等生产效率的改进,非常有价值。当Token在交易所被定价之后,整个激励机制就被激活,越来越多的商家会加入到这个体系。

Bizkey用了四年时间获得了现在30、40万家商家资源,在未上交易所的情况下,他们曾经最快一个星期之内签约发展八万家新商家。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通证经济为实体经济改造带来的巨大价值。

所谓“币改”,其实就是将信息互联网无法解决问题的应用场景,通过通证经济学原理进行重构,通过自组织制度激励设计,通过应用场景的数据确权形成社群价值共识,在DAPP实现价值流通,从而实现应用落地。

之前看到一篇报道说,当马云变成首富的时候,当年最早的一万家淘宝商家中,很多小商家都已经退出了,它们在早期对于打造这样一个数据平台功不可没,却没有在资产上获得相应的回报,这是不公平的。

这也是为什么互联网+在很多场景觉得用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很艰难,鲜有非常成功的分享经济案例。但如果换一种思路,用DAC的逻辑就非常容易构造一个利他、自主的社区。

04

BUMO公链从技术平台、DAC模型设计、社群建设治理、金融、Token价值交换等层面对“币改”的探索

BUMO郭强:对通证经济DAC新物种的思考及币改实践

回过头来看,现在的公链在打造一个DAC、“币改”落地方面能做什么样具体工作?

首先必须得具备启动一个DAC所必要的功能。大多数公链就是一个技术底层,包括网络层、共识协议、智能合约等,以太坊和EOS都具备这样的基本功能,但这是不够的。

如果一个Token无法流动起来,Token作为价值互联网的符号无法被交换、流通和定价,那么意义就不大。比如我现在参与的BUMO的基础链框架中,创新地引入了交换层的概念,这个交换层在以太坊和EOS是不存在的。

第三,还需要一个创新的应用层,它指的并不仅仅是实现业务功能的应用层,而是如何为这个生态和DAC提供一种技术帮助进行线上的治理。DAC的治理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受创始团队、CEO、基金会控制者、发币人等的控制,它应该属于整个社区。一个DAC的治理,一定是在链上的,不可能是人治的,一个人治的链一定是个骗局。

BUMO能为“币改”做什么事情呢?我们能提供技术平台,进行DAC模型设计,为社群的建设和治理提供技术和资源上的支持,提供金融服务,可以做到价值的流通和交换。

那么,什么样的项目可以落地?现在很多项目变成空气币,就是为了区块链而区块链,只是赶风口。应该是必须得用区块链解决的、或者用DAC这种组织方式去解决的项目和场景,才需要用到区块链,像一些已经形成数字资产的项目,一些粘性很高的社区型互联网项目,或者传统行业、互联网渗透率很低的项目,分享经济领域,像抖音、微信用中心化方式效率和体验已经非常好了。

应该是说其实非常适合去用区块链技术的。因为传统的信息互联网的工具非常难用,很多创业者非常深刻的理解到很多创新失败就是因为工具用错了。

05

社区问答环节

问题1:请问郭总,未来实体经济进行“币改实验”,需不需要全部符合区块链条件才能实施?如果按照通证经济标准来打造经济系统,最重要的是优先改造实体经济的哪些部分?

郭强:互联网早期最容易做的领域是新浪门户、hao123这些简单的应用,到后来是博客、Facebook、淘宝、微信这些复杂的应用,建议大家循序渐进地来。

上ICO或交易所绝对不是为了去圈钱、炒作、募资,而是为了价格发现。启动一个DAC最重要的因素,就是要启动制度设计,通过Token进行激励。每一个应用场景都需要自己要打造一个原生价值认同社群,让Token能在这个社群里被使用,然后产生数据,这才是“币改”的精髓。

我们经常遇到的一种通证经济模型设计,就是把Token用于一个系统内的交换,这其实是不对的。将房契、黄金等资产性质的物品用于日常消费显然是不对的,它们都是资产,它们流动性和属性更适合去构造一个DAC确权机制,而交换的机制适合第二个Token。

问题2:非常认同您谈的“币改”方向,刚才BIZKEY的项目您跟我们介绍了,请您谈下合作感受和接下来的计划?

郭强:就BIZKEY这个项目来说,BUMO团队与BIZKEY团队经过3个月时间交流,设计出通证经济体的这样一个激励机制模型是最难得的。从技术来说,BUMO提供了非常好的性能,利用BUMO的第二层和第三层特性,可以实现一个DAC的线上治理以及Token激励制度设计和token流通。

这3个月就是“币改”的过程,利用Token激励机制设计去激活一个DAC,利用POS机作为数据确权的入口,把几十万商家打造成一个新的数据平台,这个平台区别于过去以往烧钱、补贴、赢家通吃的平台,而是一个利他的共建共享平台。BIZKEY团队的创新能力值得称赞。

最近BIZKEY项目会在交易所发行token,会利用交易所的价格发现机制去启动它的激励机制模型,计划在明年做到两百万家商家。

以后会有越来越多的项目通过这样的方式、基于BUMO平台实现落地。

问题3:郭总您对于区块链和通证经济有非常深刻的理解,请您介绍下BUMO公链自身的情况和DAC组织的建设。

郭强:BUMO就是一个DAC。在今年5月12日于斯坦福大学举办的硅谷创新与创业论坛上,BUMO技术社区发布了关于打造下一代泛在价值流通的信任区块链生态的技术路线,提出了一个三层结构的基础区块链发展框架,分别从技术层面,价值流通层面和生态建设层面来解决区块链应用方面的根本问题。在一个月之后就上了交易所。取得这样的一个高效发展完全是利用了社区的力量。

BUMO,希望在未来不断地进行产品迭代。今年年底,我们将实现主链侧链的落地结构Orbits,明年发布主链跨链技术Canel。

BUMO的上述三层结构让DAC变得更加完整和闭环,而不是只有共识基础和操作系统思维。一个好的区块链的项目,不仅仅是一个操作系统,而是要打造一个新的生产关系,建立了一个新的通证经济体系。

免责声明:TokenX社区成员与Token资本论嘉宾在上述栏目中有关项目的讨论,其目的纯属知识性研讨交流,并非商业项目推广,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需要就有关项目作出具体的投资决策,请咨询包括财务投资顾问和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士意见。

文章声明:本文为火星财经专栏作者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不代表火星财经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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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MO郭强:对通证经济DAC新物种的思考及币改实践

星期五 2018-08-03 19:22:05

本文BUMO联合创始人郭强做客TokenX社区“Token资本论”栏目的分享整理而成。感谢以下社区成员的协作整理和编辑工作。

范鹏远:游戏改变人生,游戏化产品设计

宋城:区块链前行者,通证探索者

魏欣:四大审计汪

BUMO郭强:对通证经济DAC新物种的思考及币改实践

时间:7月13日 20:00

地点:TokenX社区各区块微信群同步直播

精彩观点导读:

1、区块链是一个全新的事物,我们需要用“范式转移”去思考这场生产关系革命,用新的名词定义和背后的逻辑去思考它。

2、DAC(分布式自治组织)新物种,通过一系列公开公正的原则,可以在无人干预的情况之下,实现组织的自运行,并且它背后的这些规则、软件、代码都必须是公开的。

3、区块链3.0时代,一个成功的项目应该有完善的基础设施、良好的激励机制定义和DAC生态的激活。

4、所谓“币改”,其实就是将信息互联网无法解决的问题,通过通证经济学原理进行重构,通过自组织制度激励设计,通过应用场景的数据确权形成社群价值共识,在DAPP实现价值流通,从而实现应用落地。

5、最适合用区块链DAC这种组织方式去解决的项目和场景包括一些已经形成数字资产的项目,一些粘性很高的社区型互联网项目,或者互联网渗透率很低的传统行业项目,以及分享经济领域。

01

范式转移:区块链是一场生产关系革命

BUMO郭强:对通证经济DAC新物种的思考及币改实践

先介绍一下我自己,我是12年开始做风险投资的,我们的第一支一期基金是发改委的第一批战略新兴产业基金,叫亦庄互联,当时的主要方向是投资技术类的早期项目,2015年的时候,非常有幸投资了布比科技。接下来我会讲到我和它的一些关系,这个一期基金现在已经投完,进入到二期基金普丰创投,LP包括前海母基金、国投创合、中关村创投、清控等。

那么,作为一个古典投资人,我在这两期基金的运作当中,对于区块链的本质及价值也经历了一个认知迭代的过程,在今年的春节之后,我正式All in区块链。下面我会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思想转变过程及我的思考。我其实是13、14年开始研究区块链的, 但是直到2017年才开始逐渐看明白,这促使我反思为什么当时没有看得那么深。

回顾互联网的发展历史,我们会发现,在1999年的时候,先后出现了雅虎、新浪等新闻门户,在当时,我们是无法预测二十年后会出现微信这样奇妙的事物的,虽然当时TCP/IP这些底层协议已经为这些技术的发展做好了准备,但我们是没法看到这些上层应用未来的发展。

所以,我更愿意用一些范式转移来思考区块链这场生产关系革命。“范式转移”就是要用新的名词定义和背后的逻辑去思考问题,而不是以现有的名词和逻辑来看。比如汽车刚出来的时候,当时的人们把它叫做“喷火的马”、“四个轮子的铁马”,但实际上,汽车就是汽车,它有自己的内涵。

那么,我们认识区块链的逻辑也是一样的。区块链是一个全新的事物,我们怎么能发现这个新物种,怎么用这个新物种,怎么把它作为工具去解决过去人类社会或我们经济生活中解决不了的问题,怎么去驾驭这个新事物,我会分享这方面的思考。

区块链的小高潮是从13、14年开始的,随着比特币的价格带来的社会关注,它背后的技术逻辑也逐渐被主流社会所认可,无论是美国的VC还是中国的VC都看到了这个技术的发展前景,所以,那会儿包括我们,开始投资区块链这个赛道。

历史的发展其实都有它的必然性,按照马列主义原理,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带来新的生产关系变革。那么,区块链技术的到来,让我们重新来思考,在数字世界中我们要建立怎样的一种生产关系。

最早从理论上提出把区块链技术本身、也就是链和Token有机结合的是加密经济学。它从博弈论的角度,认为区块链是在设计一个全新的经济体。

道格拉斯·诺斯在他的《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讲到,西方世界、也就是我们所熟悉的现代社会的兴起是基于三个原则,产权、现代民族国家和意识形态。我认为这个理论可以非常好地解释区块链产生的这个新物种DAC。

02

区块链带来DAC分布式自治组织新物种

BUMO郭强:对通证经济DAC新物种的思考及币改实践

区块链的新物种就是DAC,全称是Distributed Autonomous Company,翻译过来就叫“分布式自治组织机构”,它通过一系列公开公正的原则,在无人干预和管理的情况下可以实现组织的自主运行,并且,它背后的这些规则、应用软件、代码都必须是公开的。

有人可能更看重区块链的链的属性、技术属性或者币的属性。但是从经济学的角度,从诺斯理论的角度,我们更应该看重它作为一个新物种。人类社会产生的各种机构组织都是为了实现人与人之间的交互,如果我们有一个可以不依赖个人意志为转移的、纯粹客观的、自动化运行的组织,也许我们之前在中心化组织中因为人为干预所产生的一些问题可能能够得到解决。

DAC 首先通过区块链形成一个非常客观和理性的信仰,在区块链上记录的所有东西都不可篡改。然后,通过 Token 去进行制度设计,借助这种制度设计,产生类似于国家的组织形态,其动员能力和整体协作范围都得以极大提升。再通过意识形态让一群有相同价值观的人形成社群和共识,进行方向一致的共同行动。最后,再有一个 DAPP 去做业务逻辑呈现,这样,用户就可以通过使用 DAPP 去参与到这个 DAC 中。

让我们回过头来看比特币,比特币其实就是一个典型的 DAC。当年中本聪希望把比特币做成电子现金,为此,他设计了一个分布式账本,基于密码学的共识机制建立记账的基础。为了防止作弊、保证数据的一致性,他天才地创造了POW挖矿工作量证明机制。经过9年的时间,终于从2017年开始对传统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影响。

它所形成的这个全新的生态,虽然跟当年的白皮书设想的还是有区别,但终于促成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真正的非主观的自治组织,这绝对是一个新物种。

从软件进化的角度,我们也可以看出这样一个清晰的变化。从有计算机开始,软件、应用程序都是跑在操作系统之上,过去软件要用光盘,现在是下载APP到手机上,这属于IT时代的软件形式。

到了互联网时代,像微信这种应用,它的功能可能一个优秀的程序员花一两天时间就能写出来,但它的真正价值在于拥有巨大的用户群,通过用户群的运营获得巨大的网络价值,互联网时代,网络价值等于网络节点数的平方。

区块链时代又发生了新的变化,区块链的网络中增加了经济激励,一些金融学的原理逐渐渗透到了软件的使用过程中,同时也形成了跟互联网社区类似、又不是传统互联网社区的概念。

从比特币的发展历程来看,一个DAC的发展,就跟互联网的应用一样,同样需要运营。一个DAC就像一个生物体,事先需要在白皮书中定义愿景,再到实际运行中形成巨大的用户群,这期间也像挖矿一样需要冷启动。

区块链的行业也经历了这样的变化。2015年之后,整个行业划分成链圈和币圈。但是,到了2017年之后,这种提法已经不复存在。现在,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怎么把区块链这个新物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价值实现出来,这就需要通证经济和“币改”。

到了区块链3.0时代,一个成功的项目应该能够完整地激活DAC,让它能够支撑各种应场景的落地。这要求:第一,它必须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无论是性能还是效率;第二,需要把激励机制定义得非常友好完善,现在的智能合约机制存在着安全性等重大问题,人们很难自由地按照现实社会的逻辑起草合约。

第三,最重要的是,现在一个DAC的启动是不受约束的,比特币、以太坊等项目也是直到最后才发现出现混乱局面,所以,需要有一个好的激励机制的存在,让生态能够得到完整激活,这是一个项目成功至关重要的因素,否则就会产生核武器级别的伤害力。而要运用好这股能量,需要有一些新的技术和想法。

一个新一代的区块链底层公链重要的作用就是帮助项目用好通证经济,但在以太坊我看不到这种可能性。我们来看一下通证经济的激励机制模型,我个人认为ICO不该用于募资,而是应该用于启动一个DAC。我们的交易所实际上跟华尔街是一样的,投资人的价值就在于价格发现,他们制造流动性和对Token进行定价。

当一个Token在交易所被定价之后,它的激励机制就被激活,可以以数据确权的方式去形成一个DAC。这个Token跟以前不一样,不是一个简单的证券。传统的证券可以被看作是一个模拟系统,财报是这个证券及其背后公司的真正价值的一个重要依据,但财报是人写的,虽然有审计公司和律师的信誉背书,所以实际上它反映价值是不直接的。Token则不一样,Token可以在DAPP中直接使用,它会对价格产生真正的影响。

03

首个“币改”示范项目BIZKEY用DAC打造小微商圈生态

BUMO郭强:对通证经济DAC新物种的思考及币改实践

通证经济所塑造的价值互联网,跟www所塑造的信息互联网是非常不一样的。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们知道信息互联网标准的商业模型是双边网络,一边提供免费的服务以获得大量的用户群,另一边从巨大的用户群中通过广告、电商、付费等方式进行价值转换,有个转化率的问题。互联网时代,如果转化率不够,用户基数不够,显然运营数据就不会好。

区块链则完全不一样,价值互联网不需要这样的模式和结构,流量的要求并不是特别高,它最重要的形成DAC。DAC的形成必须得通过一种激励机制去形成价值的共识,然后通过这个共识去激活DAC,DAPP可以做很多这样的工作。举一个我们最近做的案例跟大家分享这个过程到底是怎么样实现的。

BIZKEY这个案例是元道老师主导的“币改”试验第一个示范项目,它就是完全按照DAC的逻辑去打造的。它的背后是考拉先生,考拉先生用过去四年的时间希望打造一个新零售的小微零售生态。

我们知道,按照互联网流量的玩法,分享经济的模型主要通过补贴运营的方式获得用户。但是,当涉及到实体经济、涉及到具体落地的实体店的时候,我们发现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就不太灵了。

因为对于一个实体店来说,传统IT和应用带给它的价值不像带给一个大企业的那么明显。反过来看,这些实体店对线上的流量也不是非常在意,因为对于这些做小买卖的商家来说,线上流量的成本还是过于昂贵。

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用互联网的商业逻辑,很难把这些商家聚集在一起产生数据聚合的效应,比如应用人工智能、做大数据的挖掘,或者改进这些店的食品安全、供应链的效率等。

那么,怎么在新零售行业进行变革?BIZKEY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案例,BUMO和BIZKEY的做法是通过数据确权的方式打造了一个小微商圈的DAC自组织生态,把这些小微企业的数据组织起来,形成大的数据平台。

具体做法是通过智能POS机刷卡,将交易数据记录在区块链上,然后通过“交易即挖矿”的方式,社区会对这个商家发放Token奖励。这时候,商家参与的动力来自于,一方面能卖东西赚钱,另一方面还能获得DAC的权益。

这个Token将来可用于利用数据的服务,比如做供应链等生产效率的改进,非常有价值。当Token在交易所被定价之后,整个激励机制就被激活,越来越多的商家会加入到这个体系。

Bizkey用了四年时间获得了现在30、40万家商家资源,在未上交易所的情况下,他们曾经最快一个星期之内签约发展八万家新商家。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通证经济为实体经济改造带来的巨大价值。

所谓“币改”,其实就是将信息互联网无法解决问题的应用场景,通过通证经济学原理进行重构,通过自组织制度激励设计,通过应用场景的数据确权形成社群价值共识,在DAPP实现价值流通,从而实现应用落地。

之前看到一篇报道说,当马云变成首富的时候,当年最早的一万家淘宝商家中,很多小商家都已经退出了,它们在早期对于打造这样一个数据平台功不可没,却没有在资产上获得相应的回报,这是不公平的。

这也是为什么互联网+在很多场景觉得用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很艰难,鲜有非常成功的分享经济案例。但如果换一种思路,用DAC的逻辑就非常容易构造一个利他、自主的社区。

04

BUMO公链从技术平台、DAC模型设计、社群建设治理、金融、Token价值交换等层面对“币改”的探索

BUMO郭强:对通证经济DAC新物种的思考及币改实践

回过头来看,现在的公链在打造一个DAC、“币改”落地方面能做什么样具体工作?

首先必须得具备启动一个DAC所必要的功能。大多数公链就是一个技术底层,包括网络层、共识协议、智能合约等,以太坊和EOS都具备这样的基本功能,但这是不够的。

如果一个Token无法流动起来,Token作为价值互联网的符号无法被交换、流通和定价,那么意义就不大。比如我现在参与的BUMO的基础链框架中,创新地引入了交换层的概念,这个交换层在以太坊和EOS是不存在的。

第三,还需要一个创新的应用层,它指的并不仅仅是实现业务功能的应用层,而是如何为这个生态和DAC提供一种技术帮助进行线上的治理。DAC的治理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受创始团队、CEO、基金会控制者、发币人等的控制,它应该属于整个社区。一个DAC的治理,一定是在链上的,不可能是人治的,一个人治的链一定是个骗局。

BUMO能为“币改”做什么事情呢?我们能提供技术平台,进行DAC模型设计,为社群的建设和治理提供技术和资源上的支持,提供金融服务,可以做到价值的流通和交换。

那么,什么样的项目可以落地?现在很多项目变成空气币,就是为了区块链而区块链,只是赶风口。应该是必须得用区块链解决的、或者用DAC这种组织方式去解决的项目和场景,才需要用到区块链,像一些已经形成数字资产的项目,一些粘性很高的社区型互联网项目,或者传统行业、互联网渗透率很低的项目,分享经济领域,像抖音、微信用中心化方式效率和体验已经非常好了。

应该是说其实非常适合去用区块链技术的。因为传统的信息互联网的工具非常难用,很多创业者非常深刻的理解到很多创新失败就是因为工具用错了。

05

社区问答环节

问题1:请问郭总,未来实体经济进行“币改实验”,需不需要全部符合区块链条件才能实施?如果按照通证经济标准来打造经济系统,最重要的是优先改造实体经济的哪些部分?

郭强:互联网早期最容易做的领域是新浪门户、hao123这些简单的应用,到后来是博客、Facebook、淘宝、微信这些复杂的应用,建议大家循序渐进地来。

上ICO或交易所绝对不是为了去圈钱、炒作、募资,而是为了价格发现。启动一个DAC最重要的因素,就是要启动制度设计,通过Token进行激励。每一个应用场景都需要自己要打造一个原生价值认同社群,让Token能在这个社群里被使用,然后产生数据,这才是“币改”的精髓。

我们经常遇到的一种通证经济模型设计,就是把Token用于一个系统内的交换,这其实是不对的。将房契、黄金等资产性质的物品用于日常消费显然是不对的,它们都是资产,它们流动性和属性更适合去构造一个DAC确权机制,而交换的机制适合第二个Token。

问题2:非常认同您谈的“币改”方向,刚才BIZKEY的项目您跟我们介绍了,请您谈下合作感受和接下来的计划?

郭强:就BIZKEY这个项目来说,BUMO团队与BIZKEY团队经过3个月时间交流,设计出通证经济体的这样一个激励机制模型是最难得的。从技术来说,BUMO提供了非常好的性能,利用BUMO的第二层和第三层特性,可以实现一个DAC的线上治理以及Token激励制度设计和token流通。

这3个月就是“币改”的过程,利用Token激励机制设计去激活一个DAC,利用POS机作为数据确权的入口,把几十万商家打造成一个新的数据平台,这个平台区别于过去以往烧钱、补贴、赢家通吃的平台,而是一个利他的共建共享平台。BIZKEY团队的创新能力值得称赞。

最近BIZKEY项目会在交易所发行token,会利用交易所的价格发现机制去启动它的激励机制模型,计划在明年做到两百万家商家。

以后会有越来越多的项目通过这样的方式、基于BUMO平台实现落地。

问题3:郭总您对于区块链和通证经济有非常深刻的理解,请您介绍下BUMO公链自身的情况和DAC组织的建设。

郭强:BUMO就是一个DAC。在今年5月12日于斯坦福大学举办的硅谷创新与创业论坛上,BUMO技术社区发布了关于打造下一代泛在价值流通的信任区块链生态的技术路线,提出了一个三层结构的基础区块链发展框架,分别从技术层面,价值流通层面和生态建设层面来解决区块链应用方面的根本问题。在一个月之后就上了交易所。取得这样的一个高效发展完全是利用了社区的力量。

BUMO,希望在未来不断地进行产品迭代。今年年底,我们将实现主链侧链的落地结构Orbits,明年发布主链跨链技术Canel。

BUMO的上述三层结构让DAC变得更加完整和闭环,而不是只有共识基础和操作系统思维。一个好的区块链的项目,不仅仅是一个操作系统,而是要打造一个新的生产关系,建立了一个新的通证经济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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